香港大律师:只有等枪被夺走后,警察才能开枪...(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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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中国某地著名大律师针对警察何时可以开枪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观点,直言“只有等枪被夺走后,才可以开枪!”
说实在的,看到此等惊世骇俗之语,还以为是哪个法盲说的,没想到竟然还是出自大律师之口,咱们先从正常逻辑分析一下此言论是否可行:假设警察的枪被夺走了,此时手里没有枪,要再去对方手里把枪夺回来才能再开枪。可是根据大律师言论,当警察把枪再夺回来之后,此时枪在自己手里,是没有被夺走的,那么还是不可以开枪。
是不是有点绕,简单来讲就是一句话,警察手里有枪的时候不可以开,只有没有枪的时候才能开枪。因此想要保证警察及群众安全,每位警察需要配备两把手枪,一把就是让歹徒抢的,只有他夺了这一把,你才可以拿起另一把开枪,而且还要保证两把手枪都有子弹。不然大律师又会说,人家枪里没子弹,对你没有威胁,你为什么要开枪。
建议每位警察可以好好钻研一下美国西部牛仔的电影,学学牛仔们是如何做到开枪比对方快的!
试想一下,如果此等荒谬绝伦的言论成真,到时恐怕西部牛仔对决的场景将在街头上演,想开枪还不背锅,就要等对方把枪夺走。想活命,就要做最快的快枪手!
显然对于这种可笑至极的话听听就好了,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中感受到警察如今十分尴尬的定位。就拿最著名的“抛物线”定论来讲,可谓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时的“抛物线铁锤”案大家肯定都还记得,看看人家怎么判决的。经过实地测量,当时歹徒扔出的铁锤呈抛物线轨迹,落点不在民警身上,砸不到民警,所以此时的歹徒的危险性已经大大降低,是不可以开枪的。为何此判决一出便引发大量争论,大家细品一下,只要铁锤没砸到你身上,就不能开枪,所以想要开枪就要先保证自己挨上一锤且不死,然后你就可以反击了。
细想之后,这两种理论还真是一样的有够扯淡,也不知道说出“只有等枪被夺走后,警察才能开枪”的那位大律师,是不是从“抛物线铁锤”案得到的灵感。总之就是一句话,警察不能先开枪,不然就要丢饭碗还背锅。
不信吗,看看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的张磊吧,当时的判决认为虽然死者在酒后使用暴力袭警,还有抢夺民警枪支的行为,并且在张磊鸣枪示警的情况下还继续抢夺枪支,但是不管公诉还是法院都认定张磊开枪属于防卫过当,应该负刑事责任,最后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这样的判决多了,难免会让一线民警寒心,最重要的是会在无形当中影响到民警出警时的心态,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是开枪还是不开枪?开枪的话可能就成了下一个被告人,不开枪的话最好自己身体素质够硬,不然就有极大可能被活活打死。现在也只能希望每位出警的一线战友,次次都能够平安归来。
对了,那位大律师是来自香港的黄国桐,而且刚刚当选议员,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上网查阅。
愿所有中国警察都能够化险为夷,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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