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实录】高云翔案结案陈词,辩方强打女方玩暧昧!“习惯性撒谎,不值得信任”(视频/组图)
【今日澳洲11月25日】(记者 杰夫 瑞纳)高云翔和王晶在澳涉性侵案进入第十九日的庭审。在唐宁中心地区法院,控辩双方将继续进行结案陈词环节。
今日澳洲App的法庭记者团队正在现场,独家为您直播庭审经过(法庭实录)。
以下为实时滚动更新:
9: 00am
今日澳洲App的庭审记者团队已经到达庭外。
高王二人案件将继续并案审理,计划上午10点开始。
9: 20am
今日法院门口等候安检人众多,今日澳洲App记者目次需排约20分钟才可进入法院。
高云翔团队提前40分钟抵达法院,绕过排队人群,径直快步走进法院。
10: 15am
法庭内旁听者众多,人满为患。有人为旁听席座位发生争执,引来法警出面调停,严控秩序。
10: 20am
庭审开始。
10: 40am
(继上周五之后,检方律师继续结案陈词)
女当事人的证词是可信的,是陪审团应该予以采信的。
第12号证物是女当事人腿部伤痕照片。剧组工作人员在证词中已证实,女当事人在拍摄期间腿部并无任何伤痕,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些伤痕是女当事人丈夫造成的。
反之,这些伤痕恰恰是在事发当晚,在王晶房间内,由王晶造成的,与女当事人的证词一致,这个事实是法拉利那样的边缘证据抵消不了的。
毫无疑问,女当事人当晚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结合各位陪审员手里的所有证据,这无疑已经达到了“高于合理疑点”的标准。
检方结束结案陈词。
11: 00am
(由王晶辩护律师进行结案陈词)
在你们做任何裁定之前,你们需要考虑女当事人给出的证词,是否符合刑法要求的“高于合理疑点”的标准。
她向很多人撒谎过,比如:她丈夫、警员、女医生和她的澳洲同事,她都说过谎。
她向各位陪审员给出的证词,只是符合她利益的版本。
她是一名成熟的36岁女性,毫无语言障碍,在澳洲取得了事业的成功。
当晚,她陪伴在一名名人和一位待人亲切的制片人身边。
她和她父亲在同一行业都取得了成功。她也是一位母亲,当晚还是她女儿......(法庭不准公开),她丈夫生着病,女儿也在期盼她回家,且她有非常多的机会可以随时回家。
她丈夫给她发了大量信息,但当晚她几乎未回复或延后很久回复。
此外,她和她丈夫无疑对你们撒谎了。她丈夫声称从未愤怒或生气过,这是谎言,撒谎的目的和理由不可知。
她丈夫骂Li Ma的时候,他却说不知道任何关于性侵的事。
我们需要意识到,真正的问题是,当有人举报性侵时,一般会告诉最亲近的人,然后被鼓励去报警。
当她丈夫和父母知情后,她这才知道自己已无退路,所以被迫将两位男士告上法庭。
女当事人回家后,其实她丈夫已经不再担心了,而是转变称为愤怒,因为他当时一直在对女当事人说,“跟我说实话,别骗我,别骗我。”
在她丈夫给Li Ma打完电话后,他意识到Li Ma当晚11点左右就离开了,因此发现妻子其实也可以在那时离开,这样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这一系列的推理和事实让丈夫非常愤怒。
随即,她丈夫就报了警。在等待的期间,那个房间只留下了一个愤怒的丈夫和一个知道报警后,已无路可退的妻子。
再回到事发当晚,有那么多愉悦的条件,可以让女当事人暂时逃离无聊、单调的生活,我们从KTV的监控录像中也可以看到,女当事人当晚很享受那段快乐的时光。
事发后,她选择了自保,选择保全自己而去责备他人。
第一版本先是责怪王,后面又开始责怪高。她的做法向来如此,就像在王的证词里她跟王说,“都怪你,这么晚了……”。
当晚KTV持续了4个多小时,她在法庭上作证时,高的辩护律师问她和王一起待了多久,她的回答是,“不久”。
但其实她只是不想让你们知道,她跟王在KTV其实一起待了很久,并且她有随时离开的自由,手机也在她自己手中。
11: 10am
她撒谎称自己没有主动亲吻过王,但是多位证人都证实过,她从未推开过王晶,他们像恋人一样拥吻,表情自然。
这部分她显然撒谎了,她不仅在KTV自愿亲吻过王,在酒店房间里也是一样的。
那位泰国年轻女证人,是现场一位朋友的朋友,与本案各方都无利益关系,可是在她的证词里也提到,她从未见过女当事人行为或言语上拒绝过王晶。
女当事人在证词中说,她并未告诉警方她曾和王碰杯、喝酒的事,她说这些与案件无关。但用我们用常识来看,难道真的无关吗?
Siqi Li在酒店门口数次邀请女当事人上车,送她回家,但都被拒绝了。
Siqi Li还在证词里提到,女当事人在Blue Angel告诉她,因为一些原因,自己无法说出实情。
在酒店录像中,各位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她走进酒店时,表情是非常镇定的。
在第一版的证词中,她说“王鼓励她去酒店”,“王告诉她高也会到房间”,她其实是想再见高一面,而不是后面她说的想和工作人员们道别。
她后来说王强行拉拽她进房间,但证据显示,当时她还在用手机打电话啊,给王打电话来帮他找手机。事实与她不情愿的说法有显而易见的冲突。
当晚,她有这么多机会可以离开,可以跟所有人礼貌地道别,但她并未这么做。
很明显,她很享受当晚的感觉,从KTV外抽烟的监控录像中就能看出,她开心的都笑弯了腰。
检察官说法拉利证据是无关紧要的,女当事人也说过,就算她向王要过法拉利,也是出于开玩笑。
但各位,用你们的生活经验来判断,多次开这样的笑话,正常么?笑话可以用来调情啊,不是吗?
第一份证词里,女当事人说她是在酒店大堂里取消的出租车,她当时觉得警察应该不会查证,警察也确实没有查证。
但王晶的辩护律师查证了,发现她是在王晶房间内,取消的出租车。
女当事人说,高和王一起脱了她的衣服,只是想向你们描绘一幅画面,两个男人同时侵犯她的画面。
我们还是能从她的证词里,窥到一部分真相。
她在证词中说过,她给出的证词是根据她的记忆顺序,“先说高的,再说王的”,这其实跟真相发生的顺序也是一样的,她先主动接近了高,然后再接近了王。
11: 15am
法庭休庭。
11: 45am
庭审继续。
12: 00pm
王晶法庭手绘图(画师:lilbh;来源:今日澳洲App)
当晚事情的真相,其实根本不像检方描绘的那样,感谢上帝,让你们有机会再一次评估和考量各种证据,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定。
女当事人证词可信度非常低。她说,“她去王晶房间是出于工作目的,要向大家道别”,当时可是凌晨,这根本没有任何道理。
当高进入房间后,她马上取消了出租车,她想对高说的可不止再见。
幸亏有监控录像,让我们看到了她从容的离开了酒店,上了自己预定的出租车,然后回家。
她也说过,那天她非常累,她在回家的出租车上都睡着了,所以她肯定是和王一样,在房间睡着了,因为他们都很放松,然后被丈夫的电话惊醒,慌忙回家。
没有人限制她的自由,也没有人不让她离开。
幸亏有监控录像,记录下她离开酒店的时间。结合她手机叫车的时间,我们能知道,她是在房间内叫的出租车。
Blue Angel餐厅,Siqi Li并不知道起诉的罪名,只知道高和王被警察抓了,6小时后再释放。
检方想用她提钱来解决问题降低Siqi Li的可信度,但各位能从录像里看到,Siqi Li在事发当晚表现的非常周到,做出了各种贴心的安排,她还数次劝说女当事人,准备送她回家,所以她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人。
女当事人知道她编的故事不能欺骗到Siqi Li,因为当晚Siqi Li目睹了一切,所以她在blue Angel跟Siqi Li说,“因为家庭原因,我不能告诉你实情”。
在女当事人第一份警方的证词中,说Siqi Li与高云翔一直在调情,因为她很清楚Siqi Li多次邀请了她上车离开,目睹了她和王拥吻。
所以女当事人觉得自己的故事不能骗过Siqi Li,她就想在证词中贬损Siqi Li的形象,试图降低她证词的可信度。
她尝试欺骗警察,欺骗丈夫,现在想欺骗你们陪审团。
Siqi Li当晚与王和女当事人有多次近距离接触,她说的证词是极具可信度的。
她后来在知道高被捕后,她还陪着王去警局,因为她目睹了女当事人当晚极具挑逗性的行为,以及在Blue Angel见到了非常愤怒的女当事人丈夫。
因为她知道真相,她知道王并未犯罪。
12: 20pm
女当事人像丈夫撒谎说又去吃了一顿夜宵,丈夫并不相信。
她这个女人从不承认说过谎,她只说对她有利的话,你们不能信任这样一个证人所提供的证词。
当警官问她,有没有受到任何下体的伤害?她回答称,“有用手指......(具体性行为细节,编者隐去)”,“制片人无法勃起”。要是真的如她所说的那样,被王反复......(具体性行为细节,编者隐去)性侵,正常人难道会选择不提那些更严重性侵行为,而只说程度较轻的手指......(具体性行为细节,编者隐去)吗?
至于淤青和伤痕,大家要记得,她丈夫对她在酒店待到很晚这件事是非常生气的。
关于这些伤痕和淤青,大家要注意,和检方想要告诉你们的其实是两回事。
王在被子上的精液是非常少量和稀释的,如果有发生反复......(具体性行为细节,编者隐去),女当事人又在经期,房间内不可能这么整洁的,而且地毯上和其他地方难道能没有血迹?真相就是根本没有性器官......(具体性行为细节,编者隐去)行为。
检察官曾说过,“这些行为对一名经期女士有什么好处?”
完全可以为了让自己兴奋,不是吗?她在两名男士面前主动脱掉衣服,以及后面主动进行的行为,都可以让自己获得兴奋感不是吗?
(现场播放酒店电梯内的监控录像)
画面里她并没有哭,她妆容整洁,手里拿着手机,提着电脑,背着背包,在自己的选择下自由离开。
即使女当事人自己也表示,记得王说过“不要走”,这真的像一个丧失理智的强奸犯会说出的话吗?
如果她真的遭受了强奸,她应该知道,在随后的医学检查中是可以帮到她的,但她拒绝了生殖器检查,因为她知道一旦检查,证据反而会对她不利。
至于淤青和伤痕,她几次提到自己被强迫跪下。她跪在卫生间,跪在卧室,可是她的膝盖附近并无任何痕迹,正常情况下多少都会留下一些印记,不是吗?
根据该案中的照片证据,她案发前几天都穿的长裤,没人知道这些淤青和伤痕是怎么来的,什么时候来的,没有证据显示这些淤青就是在酒店房间内产生的。
1: 05pm
法庭休庭。
2: 15pm
庭审继续。
2: 25pm
王晶律师继续进行结案陈述。
女当事人说,她被高拽进卫生间,且被王拽来拽去,但她手腕上没有任何印记。
针对腿上的淤青,之前有证人提过,拍摄那几天天气很热,但女当事人在事发前3天,并未穿任何短裤或裙子,而是穿的长裤,有没有那时就已经有淤青了呢?
Woods医生也提到过,无法检测到淤青产生的时间。
如果女当事人当时没同意,那她为什么没有任何反抗?没有尖叫?没有抓痕?
事实是她已经完全准备好接下来发生的事了。
你们也可以在KTV视频中看到,只有当灯光亮起后,她会表现得不一样,但在大部分灯光昏暗的时候,她和王的相处能明显看出是愉快的。
另外,我们找回了女当事人之前删掉的微信聊天记录,第28号证物,
3月23日后的微信,她给王发了,“你来吗?”、“你明晚什么计划?”、“让我请你和Li Ma吃饭”、“只有你的话,你爸妈怎么办?哈哈哈哈”。
她曾说过她清楚地记得,她从未删除过任何微信聊天记录,那是因为她不知道删掉的记录其实可以找回来。
以上我念的都是她曾给王发过的微信,但最后删掉了的。
2: 40pm
针对王房间内被子上检测到的王精液。
王在那间房内住了5-6天,警官也在证词里提到过,酒店员工告诉他,酒店不会每日更换被子,除非上面有明显污渍。
没有证据显示上面的精液是女当事人在的那晚留下的。
王之前从未有过犯罪记录,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澳洲。
王和她都是同龄人,都在同一文化背景上长大,不存在什么文化差异。
现在两位男士被起诉刑事犯罪,目前女当事人给出的证词和检方的证据,都完全不足以支撑你们产生“高于合理疑点”的判断。
(王晶的辩护律师重复其品格证人的证词)
王在证词中称,“他从未限制过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从未与她有过性器官......(具体性行为细节,编者隐去)”,因为当晚他从未勃起过。
发生的口交行为也是女当事人主动自愿的。后来两人亲热地抱在一起,在床上睡着了。
这并不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证明和标准完全与之不同,并不是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标准,而是你们必须根据证据,建立“高于合理疑点”的标准。
你们是本案的裁决者,如果你们有任何合理质疑,比如质疑女当事人是否真的“非自愿”,质疑性侵是否真的发生,只要存在任何质疑,你们都只能给出“无罪”的决议。
澳洲AHL法律沈寒冰律师,“‘高于合理疑点’指的是,在刑事案件诉讼中,检方必须达到举证责任的标准,这个标准远远高于民事诉讼。”
“因此在刑事案件中,检方必须证明‘高于合理疑点’才能够胜诉,而民事案件原告(女当事人)只要证明‘很有这样的可能性’就可以胜诉,讲直白一些,就是同样的证据,在民事案件中可以胜诉,但在刑事案件中不一定能够胜诉。”
王晶辩护律师结束结案陈词。
2: 50pm
高云翔英皇御用大律师Murugan Thangaraj进行结案陈词,分为11个部分。
高云翔法庭手绘图(画师:lilbh;来源:今日澳洲App)
检方在结案陈词中曾称那些KTV里的证据是边缘证据,是与事实不相干的论点,但这些证据原本就是检方提出的,后来出现矛盾时,却又说这些证据是无关紧要的。
恰恰这些证据完全证明了,女当事人并不是一个可靠的证人,她在规避一些真实发生的事情。
她的战略就是说自己“从不说谎”。
如果你们在本案中,有任何怀疑她说谎的地方,就达不到证明“高于合理疑点”的标准。
1. 证据时间顺序
女当事人给出了不同版本的证词。
第1份证词,警官表示她当时记得很清楚发生了什么,给出了非常具体的证词。
她却在庭上经常说,自己在录第1份证词时,“说不出完整的句子”,这与警官的证词是矛盾的。
在Blue Angel的派对上,原本要请客的高没出现,他被捕的消息自然应该传开了,正常人都会产生疑问,为什么当晚女当事人会出现在王的酒店房间内,并涉及到高等一些列事件。
她其实是主动走向几位澳洲同事,主动讲了当晚在房间内发生的事,为了维护她的形象,她向那几位同事撒了慌。
2. 原告方证据
女当事人曾告诉警官高云翔喝醉了,其实高云翔根本没喝醉。
她之所以说高喝醉了,是为了维护自己形象,她是塑造自己送两名喝醉的男士回酒店的形象,可是到了酒店后,她没想到两位男士突然就醒酒了,还把她拉进了房间。
所以,你们相信这是“高于合理疑点”吗?
女当事人说她“从不说谎”,但她说谎了,在每次对她不利的情况出现时,她都撒谎了。
当我在交叉盘问时问她,你是怎么跟两名警官解释,你凌晨3点出现在男士酒店房间内的。
她的回答是,我没有跟他们解释。直接否定了,这与警官的证词矛盾,在这里她就撒谎了,但她坚持说自己从不撒谎,她并不值得你们的信任。
女当事人告诉Huston女士,她作为澳方制片人,有责任照顾两名喝醉的男士,这里她又说谎了。
她还说到酒店后两名男士酒又醒了,这里她还撒谎了。
在Blue Angel餐厅,是她主动走到澳洲同事面前,去做维护自身形象的解释,她还给不同人不同过程的版本,这都是她习惯撒谎的表现。
解释这些“高于合理疑点”的责任在于检方,而检方并没有解释这个问题。
她还跟Woods医生说过,高是射精之后抹到她身上的。
3. 品格方面
高的事情仅靠女当事人的证词是不可靠的,在这个事上,高的品格和女当事人的品格就非常值得考量。
高在被捕前,举办Blue Angel庆功派对,并不只是出钱宴请,更是出于对澳方工作人员的认可和感谢他们的付出,这是高的品格。
然而,女当事人向澳洲同事撒谎,不尊重他们,这是她的品格。
每次有证人证明高的品格时,检察官都会质疑他们是出于对朋友的忠诚,但忠诚是个褒义词啊,人与人的忠诚是需要时间和行动来获得的,我不觉得忠诚是值得质疑的事。
3: 20pm
高的化妆师是女性,经纪人是女性,他的有礼貌是公认的,高根本不可能主动侵犯女当事人,何况高还和她父亲合作过,合作过程也没任何问题,这让高主动侵犯她的可能性更低了。
和高的合影,她也承认她想发朋友圈,她说“想用于商业宣传目的”,但她从未向高征求过同意。
如果是出于社交目的,才根本不用征求本人同意。
女当事人不想向你们承认她对高有兴趣。关于合影,她的回答都是“不记得谁主动提出合影的了”,其实就是她提出的。
她曾说,“忘记出于什么原因和高合影”,这么回避性的答案,目的就是为了让你们感觉,她和高是有距离的,她并没有被高吸引,可真相并非如她所言,而是完全相反的。
她还说,“之所以没删除和高的合影,是因为在案发后,她想保留所有的证据”,她在证词中说过,“她非常清楚”,但第28号证据显示,她有选择性地删除了和王的一些聊天记录,她明显又撒谎了。
即便她知道案件严重性,去选择性地对手机上的内容进行了删减,就算这样,她仍旧保留了和高的合影!这难道不是已经很明显了么。
女当事人还虚构了一系列她所谓的“责任”。
她告诉澳洲同事,她有“责任”送两位喝醉的男士回家,她告诉我们,她之所以没选择在KTV期间离开,是因为她有“责任”陪到最后。
这些“责任”完全都是她虚构的,去唱KTV原本就是临时起意的,并不是提早就安排好的活动,她完全没有必要,也明显没有“责任”去陪伴。
她要有责任,也是不跟同事和各位撒谎的责任。
去KTV的并不全都是工作人员,完全只是一群朋友之间的聚会,她没有任何责任和理由导致她无法离开。
她完全能有礼貌的离开,且离开的理由太多了,她可以说“已经很晚了,丈夫还生病了,我得走了。”大家肯定会体谅她,跟她友好道别的。
她也可以说“今晚是我女儿......(法庭不准公开),我得回去陪她......(法庭不准公开)。”大家肯定会给她女儿......(法庭不准公开),和她友好道别。
她有这么多合理且礼貌的理由选择离开,她却自愿选择留下。留在这个“王让她害怕、不舒服”的地方。
她身上的伤痕检方也说只针对王,和高没有任何关系。
4: 00pm
法庭休庭。
高云翔辨方律师明日将继续进行结案陈词。
庭审看点回顾:
庭审第二日:女受害人首度现身,细节公开,辩方律师质疑证词可信度
庭审第三日:女受害者遇交叉盘问,监控录像播放,女主称“因害怕而服从”
庭审第八日:搂抱、接吻,“礼貌”还是暧昧?女主承压,王晶休庭期大笑
庭审第九日:女方丈夫回忆当晚细节,高云翔微笑任拍,王晶与律师击掌
庭审第十四日:高云翔团队多人作证,强打王晶女主KTV深吻你情我愿
庭审第十五日:王晶尬笑讲细节,高云翔被口还拍臀?王始终不举不射
庭审第十六日:王晶被盘问房内细节,当晚状态不佳,不知女方为何主动
庭审第十七日:回忆王晶女主公然调情热吻,女证人庭上竟然笑出声
庭审第十八日:高云翔案检方结案陈词:女主经期不“享受”,王晶虚构证词
案 件 背 景
2018年
3月29日
中国影视明星高云翔和电视剧制片人王晶,被控于悉尼香格里拉酒店房间内性侵一名女子,分别在酒店内和唐人街被捕。若罪名成立,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
据悉,受害女子为电影《阿那亚恋情》悉尼协拍方工作人员。
4月5日
案件首次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过堂,董璇到庭旁听。
当天,高云翔身穿囚服,视讯出庭。他坐下后对着镜头挥手,说了一句“爱你”,又飞吻了一下,才开始跟法庭上的翻译对话。
辩护律师称将为2人做无罪辩护,并计划申请保释。
4月11日
高云翔与王晶涉嫌性侵案两案合一,再次过堂。
两人均被控严重性侵犯和结伙严重性侵犯罪名,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控方在庭上公开了部分调查结果,包括在王晶房间内找到精液、血迹,以及受害人留在玻璃上的掌纹。
当日,董璇在保安和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以伞遮掩,白衣黑裙走进法庭旁听,结束后一言不发乘保姆车离开。
5月2日
案件再次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过堂。
因高云翔的辩护律师要求控方提供更多监控记录,包括Red Chili Restaurant、Gala KTV、Kobe BBQ、Vodafone、Blue Angel Restaurant等,该案延后至6月再审。
这些地点,相信为案发前高云翔在悉尼滞留期间,曾经到过的地方。
6月7日
此案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再次过堂,因高云翔律师称仍未收到部分证据材料,该案将延后至7月下旬,董璇未到庭旁听。
6月29日
高云翔的保释申请在新州高等法院获批。当天,董璇带着女儿小酒窝及高母共同来到法庭。
高云翔的严苛保释条件包括:
住在董璇租的房子里,每日两次向Chatswood警局报告;交出妻子、母亲和女儿护照,不准接近国际机场100米;不可接触受害人,每日9pm至5am在家禁足,佩戴电子监控设备;交保300万澳元,只能有一个手机号码,并且告知检控方。
其中,董璇若回国工作,可申请临时取回护照。高云翔的护照此前已经被警方扣留。董璇及家人的努力,让法官降低了高逃逸的风险评估。
7月11日
王晶保释申请被新州高等法院拒绝。
拒绝理由包括:王晶在该案中与受害者的互动程度高于高云翔,且他的9份证人宣誓书力度不强,出庭接受交叉盘问的3个证人证词力度有限,与澳洲社区的联系也很弱。
7月19日
案件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再次开庭。
今次为高云翔首次亲身到庭应讯,董璇未陪伴到场。
因检方要求更多时间准备DNA报告、出租车司机证词,以及案件的其他材料需时补充,申请延期,但遭到被告方律师团队的反对。
法官谕令,上述文件于8月16日送达律师手中,案件其他缺失材料在23日前送达,该案延后至8月30日同庭再审。王晶涉性侵案也延后至同日再审。
8月15日
当日为高云翔36岁生日,董璇并未如往年一样祝福老公,演艺圈中也无人在高云翔微博发文祝贺。
8月30日
高云翔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第7次过堂。
检方要求案件证据提交延迟三周,原因包括:1、部分证据尚未准备好;2、需要新州检控长复看该案,重新评估对高云翔和王晶的控罪。
9月18日
高云翔出席保释听证会。法官批准变更其保释条件,董璇可以自由离境。
此次为高云翔获释后第3次亲身应讯出庭,也是第一次展露笑颜。
9月20日
案件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过堂,高云翔一身黑衣、墨镜冒雨出庭。
控方提出,需要更多时间商定二人最终罪名,故申请再次延期。
10月29日
王晶第3次申请保释,听证会在新州高等法院进行,但依旧被拒。
10月30日
案件第11次过堂。高云翔一身黑色西装、戴墨镜出现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
过堂仅数分钟就结束。控方将起诉高云翔额外罪名。 高云翔律师称,需要时间阅读和准备相关材料。
11月14日
听证会如期进行。法官决定本案关键证人无需提前出庭质证。
11月30日
高云翔在助理一行陪同下出庭。法官宣布,高云翔的第一和第二项控罪被撤销,控方将在新州地区法院初审起诉其第3-9项罪名,聆讯日期为12月7日。
王晶通过视讯出庭,精神状态欠佳。法官通过中文传译告知,其最初的两项控罪被撤销,但其他11项罪名保留。他下次仍将视讯出庭,其保释申请已被拒。
12月06日
高云翔新的控罪清单。
法庭文件显示,控罪第3-9条分别为:
3. 结伙严重猥亵(Aggravated indecent assault - offender in company)
4.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5.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6.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7.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8. 结伙严重猥亵(Aggravated indecent assault - offender in company - t1)
9.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中国男星高云翔悉尼涉性侵案于12月6日进入初审环节,在唐宁中央地区法院首次提审。不过,在检方的要求下,法官将该案延期至1月25日再审。在此之前,法庭提及的7项新的控罪,仍有进一步被修改的可能性。
12月11日
中国男星高云翔和制片人王晶分别在新州高院出庭。前者修改保释条件,拿回女儿护照。
王晶视讯出庭,律师团队胜券在握,通过法庭视讯设备向王晶传达,“我认为进行得比较顺利,看上去前景很乐观。”
12月14日
法官宣布王晶保释再次被拒。至此,王晶所有保释申请都遭拒,能否脱罪还要看案件最终审讯结果。
2019年
1月24日
高云翔和王晶分别以亲身到庭和视讯方式,同时应讯。
法官宣布高云翔被控7项罪名,王晶被控11项罪名,其中5项结伙严重性侵罪的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
高云翔和王晶二人对指控罪名均不认罪。
7月16日
高云翔和董璇被曝3月份已正式离婚,结束了长达8年的婚姻。
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并未出庭,代理律师张起准表示细节不方便透露。
9月30日
时隔近9个月,高云翔与董璇离婚后首次过堂,高云翔并未现身法庭,仅律师代表出庭。
开庭主要宣布高云翔方申请对两项保释条件进行修改,但并未确定修改内容,开庭时间推迟至10月3日。
10月3日
高云翔成功获准修改保释条款。
此前,高云翔曾被要求每天两次到Surry Hills警察局报到,晚9点到凌晨5点之间必须在家。
修改条款后,他每天只需报到一次,且晚11点到凌晨5点宵禁。
10月21日
在唐宁中心地区法庭,高云翔与王晶在澳涉性侵案开庭,但被延后至周三。
高云翔案件辩护律师团队新增一名高级出庭律师(SC),即英皇御用大律师(QC)。
10月23日
高云翔眉头紧蹙现身法庭。,其团队新加入的印度裔英皇御用大律师Murugan Thangaraj也到庭。
案件并未开庭审理,以准备材料为由,再度延期。
王晶被提审至法院,但未出庭,女当事人未到场。
10月28日
历经19个月,高云翔与王晶在澳涉性侵案正式进入庭审环节,两名被告均到庭。
庭审因甄选陪审团人数和人员构成,推迟至下午3点开始。
王晶的父母也到场。
10月29日
高云翔涉性侵在悉尼地区法院开始第二日的庭审,当日完成陪审团组建,证据呈现和证人陈述阶段。
皇家检控官Sean Hughes向陪审团陈述受害人讲述的案情经过。
受害者下午视讯出庭,问答长约半小时。高云翔出庭大律师Murugan Thangaraj质疑受害者证词可信度,称受害人自愿发生关系。
10月30日
女受害者现场通过视讯出庭,神情略显紧张,精神状态比较憔悴。在检方的盘问过程中,女受害者几度哽咽,失控大哭。
庭审期间,播放了KTV、酒店外、大堂、电梯和王晶房间外走廊的监控录像。
10月31日
辨方律师就KTV附近和包厢内的监控录像对女当事人进行盘问,内容主要集中在对女当事人行为和意图的质疑。
休庭间歇,高云翔与辩护律师在庭内交流,数度毫不掩饰的开怀大笑。
11月1日
高云翔辩护律师继续就KTV包厢内监控录像和警方口供对女当事人进行盘问。
辨方律师的盘问集中在,女受害者为何与王晶有发生亲密动作,为何不拒绝王晶“骚扰”,为何无视生病老公和女儿信息,是否对高有好感,为何前后口供不一致等问题。
11月4日
高云翔辩护律师就女当事人的警方口供对其进行盘问,双方就高云翔射精位置争执不断,女方几度被问崩溃。
王晶辩护律师也开始盘问,问题集中在询问女方与王晶是否存在暧昧关系。
11月5日
王晶律师持续盘问,当庭播放了酒店门口和电梯内的监控录像,并出示了一份新证据--王晶在澳通话记录。盘问过程中,女方崩溃落泪,后期表现略慌乱。
被告律师就女受害者与王晶接触的动机和是否“自愿”发生关系表示质疑。内容涉及女受害者前后口供不一致的原因,发生性行为后是否与王晶交谈过,为何声称畏惧王晶,离开后却给他打了3次电话等。
11月6日
被告王晶律师继续对女当事人继续盘问,指出其行为疑点,女方均表示“否认”或“遗忘”。女方解释跟嫌疑人间的亲密举动是出于“礼貌”,否认“暧昧”关系,由于“恐惧”,做出“自保”行为。
11月7日
王晶辩护律师继续盘问女当事人,辨方怀疑女方因对丈夫“无从启齿”、“保全家庭”等原因,“不得已而为之”才控告二人性侵,其实都是“自愿”行为。女方对此强烈反对和否认。
受害者丈夫作为第二证人出庭,接受检方和高云翔辩护律师的盘问,内容围绕事发当晚聊天记录,以及女方回家后与丈夫的对话展开。
11月8日
辨方律师对女当事人丈夫进行盘问,内容围绕双方微信内容、女方事后回家情景和报警经过。女当事人丈夫表示当晚担心妻子安危,得知她被性侵后,帮她报了警,“不同意”辨方臆断。
11月11日
被告王晶律师继续对女当事人丈夫严密盘问。辩方询问他当日是否“发怒”,是否对女方“施压”,是否发生“暴力”,是否夫妻二人“串供“,他均表示“子虚乌有”。
检方另传唤两名证人,均为案发时女当事人的工作伙伴。
11月12日
检方传唤多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包括为女当事人做性侵检查的医生、笔录警员、以及和女方相识共事的前工作人员。高云翔和王晶的辩护律师选择对部分证人进行简短盘问。
警方笔录显示,女当事人的丈夫在报警时曾有“生气”表现。
11月13日
控辨双方传唤证人出庭,现场公开DNA样检报告和酒店房间内细节照片,辨方证人称女方与王晶举止亲密。
盘问环节,辨方律师质疑检方警探证人存在“串供”嫌疑,检方律师怀疑辨方高云翔前经纪人“偏袒”被告。
11月15日
被告高云翔方继续传唤3名证人出庭,分别是他的前经纪人、前化妆师和一名事发当日参加庆功宴的受邀朋友。
三人均表示当晚在KTV亲眼见到女当事人与王晶有亲密举动,且有爱慕高云翔倾向。
11月18日
高云翔辨方传唤3名品格证人视讯出庭,对高云翔为人处事方面均有较高评价,谈及母亲时,高云翔数度落泪。
王晶亲自出庭作证,接受控辨双方盘问。他表示女当事人当晚主动示好,从未拒绝,其陈述内容与女方证词存在多处矛盾。
11月19日
检方继续盘问王晶。王晶表示当晚身体状况不佳,无法勃起,女方主动与二人发生亲密行为,多处证词与女当事人陈述内容不同。
王晶方传唤两名证人,盘问中,男投资人称女当事人丈夫在事发后曾恶言辱骂。
11月20日
控辨双方继续盘问王晶方证人Siqi Li,她表示当晚亲眼见到王晶与女当事人有亲密互动,且未发现她有抗拒行为。
王晶方还传唤3名品格证人出庭。截至当日,本案证人证词和证据已全部提交完毕。
11月22日
检方首先进行最终的结案陈词。检方表示陪审员应将关注度放在事发当晚酒店内,而辨方其他证据与事件本身的联系微乎其微,并强调王晶和其证人的证词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