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蒙面法”周六实施,触发多起抗议示威 暴力升级(组图)
图片版权AFPImage caption香港港岛区核心地段铜锣湾的地铁站外火光熊熊。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的授权,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又称 “禁蒙面法”),禁止示威者在公众活动中隐藏脸容,认为这样有效阻吓激进违法行为。禁令在香港时间周六凌晨12点开始生效。
港府公布有关禁令后,香港多处再次爆发抗议活动,示威者下午起堵塞道路放火,破坏中资银行、地铁站以及撑警或疑与福建帮有关的食肆和店铺。警方施放催泪弹还击。
香港铁路公司在晚上10时许称,由于大量车站遭到暴力破坏及蓄意纵火,亦有车站职员遇袭,所以决定全线暂停服务。
网民号召群众周六日戴口罩上街抗议。
多名政客及学者对BBC中文表示,条例未必有成效,反而可能激发群众不满而适得其反。
《禁蒙面法》令冲突再现
香港政府在下午三时公布条例细节前,港岛区率先爆发反对《禁蒙面法》的示威。
在香港商业区中环,数以千计身穿上班服饰的人戴口罩上街抗议《禁止蒙面规例》,质疑特首权力过大,高呼“香港人,反抗”,“解散警队,刻不容缓”以及“香港政府,出卖港人”的口号。
有巴士及车辆一度刻意在中途停下来堵路。
部分穿黑衣的示威者用铁栏及雨伞等筑起路障,占据附近多条马路并,一度有人烧中国国旗。
一名参加游行的示威者陈女士对BBC中文表示,响应网上号召上街,她说示威者花这么大力气才赶走《逃犯条例》,但现在却推出“更严重的恶法”,只会激怒更多人上街。她认为政府回应示威者“五大诉求”才是终结暴力的好方法。
图片版权AFPImage caption警方施放催泪弹驱散。
23岁刚毕业的陈先生对BBC中文表示,下班后便立刻到金钟政府总部外声援,他担心条例会令香港人不再走出来,他批评这是一条制造白色恐怖的法例,恐吓香港人追求自由和公义。
示威在下班时间后从港岛区迅速蔓延,铜锣湾、旺角、沙田、黄大仙、荃湾、元朗、屯门、香港仔等地都有示威者堵路,每个地方都有成百上千的示威者。
汽油弹放火与催泪弹的画面再次出现在许多地方。
多个地铁站和被指支持警察或怀疑与福建帮有关的商店被纵火,沙田一列火车着火。
晚上约9时,一名身穿白衣的便装警察在元朗与示威者对峙时,网上及香港媒体片段显示,该名警员被围殴和被人投掷汽油弹。
香港政府推动法例的理据
《禁止蒙面规例》从10月5日起实施,订明任何人参与合法或非法的公众活动,都不得使用阻止识辨身分的蒙面物品,违例人士最高被判监1年及罚款2.5万港元。
有关法例容许警方截停和要求蒙面人士移除蒙面用品,如有关人士拒绝警方要求,同样属于犯罪行为。
香港政府说, 规例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安全秩序,防止暴力行为,阻止暴力人士隐藏身份逍遥法外。
林郑月娥强调,引用规例并不代表香港进入紧急状况,但认为香港目前的情况符合《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中“危害公安”的情况,政府考虑到近四个月以来的示威暴力升级,经过考虑后采取的“合理措施”,希望暴力行为慢慢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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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未来会否再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是否禁止市民使用Telegram等加密通讯软件,林郑月娥表示,香港政府引用条例的权力并非无上,但如果暴力行为再升级,政府必须继续寻找适当方法和手段应对。
林郑月娥指出,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行政长官可以废除按条例作出的命令,以往引用规例时亦有废除安排,不过她无法为废除定立期限。
她说,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主要是为了协助警察执法,达致阻吓作用,目前无法预计定立反蒙面法的效果,也并无下一步行动,如果暴力行为再增加,亦会考虑其他行动,但这些行动正在内部评估,暂无法对外透露。
香港律政司长郑若骅表示,《禁止蒙面规例》订立时已充份顾及《基本法》及《人权法》,以合理相称原则,平衡社会利益及市民权利限制,市民仍然可以自由参加合法和平的公众活动,也可在有“合理辩解”下蒙面。宗教、健康或是从事专业需要作出相关行为可被视为“合理辩解”。
香港教育局向全港学校发信,要求除宗教、健康理由外,学生、教职员在校内外也不应戴上口罩或以任何方式遮盖脸孔。
林郑月娥又指,在事件中被捕学生的比例,由6至8月的25%,上升至9月开学后的38%,担心暴力会将青年及香港的未来置于危险境地,因此政府要尽一切努力,阻止学生以身试法,挽救香港未来。
建制派多名政客对法例表示支持,认为有助减少暴力事件。属于香港最大建制派政党民建联的行政会议成员叶国谦说,香港是法治社会,所有人应该守法。他表示,已经不能接受现时社会的暴力行为,《禁止蒙面规例》有助制裁违法人士。
图片版权GETTY IMAGESImage caption香港政府宣布推出《禁蒙面法》之际,市民继续带口罩上街抗议。
中联办表示,坚决支持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称中央政府相信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能用好香港现有法律,依法止暴制乱、恢复秩序。
中联办批评,“蒙面暴徒多次公然侮辱和焚烧国旗、毁坏国庆标语牌,涂写侮辱国家和民族的字句”,是违法和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行径。
反对条例的原因
多次发起大型游行集会的香港民主派团体“民间人权阵线”对政府宣布《禁止蒙面规例》予以强烈谴责。
声明说,“香港的国际声誉,是建基于《基本法》保障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林郑政府有权用尽,直接跳过立法机关订立恶法,完全没有汲取修订逃犯条例的深刻教训,如斯独裁政权,将招来更不可收拾的恶果。”
“民阵”表示将会再尝试申请游行,但过往多次遭警方以安全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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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中”运动时期的学运领袖、现任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助理岑敖晖表示,会就有关规例提出司法复核。
他批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无上权力”,能够绕过立法会立法,《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没收、充公财产的权力,如果无限制地运用,“港人的人身安全和性命财产将受到重大威胁”。
英国外相拉布(Dominic Raab,蓝韬文)发表声明,表示政治对话是唯一解决香港局势的方法,虽然政府需要确保人民安全,但必须避免令局势升温,而是应该尝试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