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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毒!铲车司机故意不救人,烈火吞噬两条生命:撞伤不如撞死!(组图)

2019-07-18 来源: 十点她言V 原文链接 评论1条

世间无常是死亡

至黑至暗是人心

 01 

四通八达的道路上,车辆铁皮的包裹下,人的生命是最最脆弱的存在。

奔驰女司机车辆失控致5死11伤最终判6年引起的热议还没有冷却,另外一起道路交通致死案又掀起了轩然大波。

如果前一起案件是一起开车操作失误,那么后一起案件,则完完全全是一场肇事后见死不救的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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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凌晨3时左右,北京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白色轿车追尾一辆铲车,随后起火,轿车最终被烧成空壳,车内司机和乘客双双死亡。虽然类似的车祸事故并不鲜见,但是随后曝光的事故现场的一段视频却让网友们感到震惊和愤怒。

根据一名路过始发地的车主所拍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后,白色SUV车头部卡在了铲车尾部,驾驶室人员被困在车内,受伤情况不明,现场浓烟滚滚,起初并未起火,然而铲车司机却没有第一时间去救人,反而站在路边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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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路过的群众都看不下去了,喊话司机先救人要紧,让他把铲车往前开开,甚至主动提出帮助,要开车帮他拉一把。

虽然看不到拍摄视频的人的表情,可是只听声音都能听出他的焦急,都忍不住骂人了,可是司机就是无动于衷,一直在旁边看着浓烟滚滚的车辆讲电话。

很快,车祸现场的地上冒起火苗,随后白色轿车车头部位开始着火,拍视频的车主不断叹息:完了,完了!而铲车司机依然在旁边傻站着,未采取任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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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势越来越大,路过的车主纷纷拿出自己车上的灭火设备去救火,但对于熊熊烈火来说,这些根本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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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无情地吞噬了车辆和里面的两个生命,最终整辆车烧成了一架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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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鲜活的生命已然逝去,现在我们唯一能期待的竟然是,他们撞上去的那一刻,就已经失去生命,否则清醒着看到狠毒的铲车司机袖手旁观的时候得有多无助、绝望,被烈火焚身而亡的时候,又有多惨烈痛苦!

 02 

看完相关视频、图片和报道,简直气到浑身发抖,甚至出离了愤怒。那可是两条活生生的人命啊!

人心非顽石,长存恻隐心,怎么能做到袖手旁观、见死不救,甚至还不如路过的那些司机热心,如此狠毒、冷漠、冷血,简直令人发指!

这和谋杀,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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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查看资料时了解到,铲车属于特种车,是“轮式自行机械车”的一种,驾驶人员需持证操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XX省市特种作业操作证》,若要上路行驶除上述证件以外,还要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驾驶证”,需持M照或者B级以上的驾照(包括B照);在非工作的情况下如果需要转场,则需要去交警大队做登记并领取相关的通行证,或者找大型拖车运走。(参考《汽车之家》)

半夜三点在路上跑,我们不得不怀疑他是否属于无证非法驾驶!(有网友透露,铲车不得上高架四环,有无专业人士解读一下)

更为重要的是,铲车没有足够的警示灯,太容易让后面的车追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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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问题,我们需要等待交警部门后续通报,暂且不谈,但见死不救这个问题,我们却不能不深究。

司机为什么就是不往前挪挪车,为什么就是能一直在旁边打电话而对车上的伤者不闻不问、不管不顾,有网友给出的猜测,简直让人细思极恐。

有人说,不挪车是因为要保护事故现场,证明自己是被追尾,对方全责,自己没有责任。可是,明明拍一张照片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却任由白色SUV的车头一直挤压在铲车下,直至大火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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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外的一个说法更令人齿冷:如果活着,之后将是没完没了的治疗费用和纠缠,无论是金额还是麻烦,都可能远远大于死亡后的一次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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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会有人因为害怕担责任、害怕赔偿,而宁愿对方去死吗?

会有人觉得这样的猜测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只能证明朋友你的生活一片光明,内心满是纯净,可是,该醒醒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比恶鬼更恐怖的人心!

 03 

有人说过,有些教练教车的时候都“耳提面命”,撞到人了,先踩油门,再踩刹车。为什么?因为可以最大程度保障人被撞死,而不是撞伤……

有人爆料,90年代中期,他们厂开大货车的都是这样,撞到人后,自己判断撞得重不重,如果严重,再倒一次车直接压死赔钱。

一位网友的朋友,在路上把一个行人撞伤了,造成了对方残疾。他懊恼地对网友说:“要是干脆把他撞死了,最多也就赔20万,还是一次性了事,没有后顾之忧。可现在,不但要赔偿他30多万,还要隔天去看望他,还得不时地给他买营养品,日后他的身体健康如果出现反复,还得来找我麻烦……唉,真后悔当初没撞死他,让我一下子多赔了他10多万。”

有人传授“经验”:在外边被汽车压了,若是周围没人的话,没死千万别吭声,不然司机听到你还在喊,铁定一倒轮胎再碾一遍!

看完这些“精明”的方法,心寒吗?一身冷汗!在有些人眼里,良心,远没有自己的钱包重要!

下面的视频中,司机明明可以刹车的,可是却在撞上的时候,一脚油门碾了过去;在前轮压过之后,明明可以停车的,可又毫不犹豫地,将后轮从人身上再次碾压而过!

2018年广西钦州,一辆面包车与自行车相撞,骑行女子被卷入车底拖行十几米,司机下车观望后,倒车二次碾压,逃离时第三次碾压女子双脚……

2019年,李富才将崔某撞倒,又将车辆倒退,再次从崔某身上碾压,然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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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吴惠忠酒后驾车将行人刘某撞倒后,又将驾驶摩托车的钟某撞倒。钟某的脚和二轮摩托车均被卡在小轿车的前保险杠上。

当时周围的群众焦急地上前拍打小轿车车窗,想让吴惠忠下车处理。但吴毫不理会,反而加速逃离,钟某生生被拖行了一公里,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其间,多名路人追赶吴某的车企图让他停下,可他没有……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惠忠明知其行为可能产生致被害人钟某死亡的结果,但其放任此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造成被害人钟某死亡。被告人吴惠忠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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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花”我的钱,我就要你的命!

是呀,你撞了人,多“无辜”啊,多“无助”啊,感觉自己倒血霉了是吧?可是,因为你的过错,那些在医院中忍受病痛折磨的人不无辜吗?有些人甚至会留下一生的伤痛!那些被你干脆撞死了之的死者家属,又何辜!

但凡有良知的人,都不会有如此令人不齿的选择。不要给自己的冷血、自私、残暴找借口,不要催眠自己是受害者,你是杀人犯!

自古有因才有果,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曾经是欠债还钱、以命换命;如今法制社会,已经无需动辄以命相偿了,却没想到却让一些无耻的恶魔钻了法律的空子!

如此“撞伤不如撞死”的经验之下,谁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这个社会,又有什么温度可言?!三伏天下,浑身冰冷。

寄希望于人性,有时候还不如寄希望于因果报应。一个个的你,教给了世人这些含着血与泪的生存法则,为寒凉的人心再加一砝码。

今日你如此待人,莫怪他日人以此待你。人生路漫漫,天道好轮回,自有冤魂在一直凝望着你,自有报应在前方张开大网,无尽的深渊,等你降落!

关键词: 铲车车祸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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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
伟华
伟华 2019-07-25 回复
按故意杀人论处就刹住歪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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