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炮强行不带套!加拿大男子被判强奸罪名成立(组图)
加拿大一名男子在约会网站约会了一名女子,获得该名女子同意戴安全套的性行为后却没有戴,近日被安省法院裁定性侵罪名成立。
根据法庭文件,魁省一名叫阿尼巴尔·里维拉(Anibal Rivera)男子于2017年10月在约会网站“Plenty of Fish”认识一名安省女子。
几天后,里维拉驱车到数十公里外该名女子位于安省Cornwall小镇的家中见面。
在他们见面之前,这名妇女发短信给里维拉告诉他,用作避孕措施的安全套是强制性要戴,“不行就是不行”(no means no),里维拉表示同意。
这位女士在法庭上称,见面期间重申了她的规则,但里维拉却违背她的意愿,在没有安全套情况下继续性行为,但里维拉坚持认为他是“干净”。
里维拉在法庭作证说,该名女子同意只要不射精,就同意他不需要带安全套。
尽管他们原先计划过夜,但事后里维拉闲聊几分钟就离开女子家。
该名女子告诉法庭,次日她前往医院进行多项检查,包括怀孕和性传播感染,并使用性侵套件(sexual assault kit)检查。
几天后,该名女子报警称遭到性侵。
警方于是传召里维拉问话,法庭文件显示,在里维拉第一次到警局接受问话之前,里维拉起草了一份书面声明,称声称女子起初同意无保护性行为,但后来在警方盘问中,里维拉承认在声明中撒谎。
安省高级法院法官Nathalie Champagne称里维拉的证供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存在严重问题
法官说,原告人的证据表明,她要求里维拉使用安全套,并且不同意无保护性行为,这与她在短信中所规定的条件一致的。并且与她第二天在医院接受检查的情况一致。
法官称:“如果不使用避孕而同意冒险怀孕是不可能的,特别是与一名陌生人。”
法官说,没有避孕套的性行为与有避孕套的性行为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行为,而原告女性只同意后者。
法官表示,不戴安全套反对他人意愿,篡夺个人性自主权以及决定他们如何从事性活动的权利。
法官认定里维拉的行为构成欺诈行为,并造成原告严重身体伤害的重大风险。
最后,里维拉被判性侵罪名成立,择期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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