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警员对无辜司机使用电击枪被控有罪!警察工会欲上诉为其“伸张正义”!(组图)
【今日澳洲5月16日讯】据澳洲九号台新闻报道,一名警察对一名无辜司机使用电击枪,他被判两项攻击罪名成立,可能面临监禁。
2017年3月,高级警官Grantley Keenan在Fremantle的一次例行交通执勤时对James Bartlett使用了电击枪,他声称当时很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
(图片来源:澳洲九号台新闻)
但法庭上播放的一段手机视频最终决定了他的命运。
在一份措辞严厉的判决书中,地方法官Elaine Campione驳回了Keenan称其行为是出于自卫的说法。她表示,“他有目的地使用了电击枪17秒”。她说,虽然受害者不是完全无辜,但Keenan没有权力对James Bartlett开枪,当时Bartlett特坐在驾驶座上,系着安全带,下车时,被推进汽车并被铐上了手铐。
"(Keenan的)证据是自私的,是为配合他的说法而精心设计的,"法官称。
(图片来源:澳洲九号台新闻)
Keenan从事警务工作25年,他在警方的三次内部调查中被证明清白。此事被提交给腐败和犯罪委员会后,他受到了指控。
警察工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对这一决定感到失望。声明称:“这一决定的影响将波及澳大利亚的每一个警察辖区,我们将积极采取一切上诉途径,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图片来源:澳洲九号台新闻)
现年46岁的Keenan已被停职,将于下月被判刑。他或将面临监禁,但检察官承认可能性不大。Keenan的律师要求仅处以罚款。
在他有机会上诉之前,对其内部调查将继续进行。
(实习:Trac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