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杀了你们!”澳洲华人的哥手持尖刀,怒闯前妻卧室!而儿子就睡在隔壁...(图)
【今日澳洲4月16日讯】澳大利亚作为一个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其法律由制定法、普通法和判例法组成。今日澳洲App将围绕判例法核心,甄选与在澳华人相关的系列判例展开报道,严格依据法庭判决回顾案情,旨在提醒在澳华人遵纪守法,勿要以身试险。
今日关注的案件,涉及一名悉尼华人出租车司机,因嫉妒和占有欲丧失理智,入室持刀砍伤前妻新伴侣,最终被判入狱。
门口车辆眼熟,卧室还亮着灯...
本案案发2017年,被告悉尼华男赵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与前妻余女士(化名)在悉尼育有一子。离婚后余女士享有儿子监护权。
两人离异后虽然分居,但赵某时常看望儿子,余女士还好心给了赵某其住处的钥匙,方便其与儿子联系。
然而,赵某在某晚送完一名乘客后,因停车地点毗邻余女士住所,他在开车经过时,注意到了一辆停在余女士住宅门前的车。
与实际案件无关(图片来源:网络)
赵某一眼就认出了该车,正是他与前妻的共同好友——王先生的私家车。
停下车,赵某还留意到前妻家,只有卧室的灯还亮着。
他立刻意识到,前妻可能已另寻新欢,而这个新欢,还是两人之前的共同好友。
虽然两人早已离婚,余女士的任何选择已与赵某无关。然而赵某却突然暴怒,丧失理智的他用钥匙打开房屋后门,从厨房抄起一把长达20厘米的尖刀,气势汹汹地闯进了余女士位于二楼的卧室!
与实际案件无关(图片来源:网络)
面对手持利刃,赫然闯入的赵某,躺在床上的余女士和王先生大惊失色,不知所措地楞在原地。
盛怒之下,赵某右手持刀,朝床上呆若木鸡的两人大喊“我要杀了你们!”,并快速朝二人冲了过去。
生死关头,余女士和王先生反应了过来,开始奋起反抗。
余女士不断哀求赵某停下来,放下手中的刀,但已被情绪冲昏头脑的赵某依旧不管不顾,与余女士缠斗在一起。
得知儿子在隔壁,赵某尖刀落地
此时得以脱身的王先生,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000,并在报警后与余女士一起,全力制服了赵某,将其摔倒在地板上。
事后经过验伤,在搏斗中余女士右手前臂被赵某严重咬伤,导致淤青红肿。王先生右手中指被赵某手中尖刀划伤,所幸伤情并不严重。
被摔倒后,赵某逐渐冷静下来,余女士也不断提醒他,他们的亲生儿子此时就睡在隔壁卧室,让儿子发现这一幕,可能会留下终身阴影。
与实际案件无关(图片来源:网络)
一提到儿子,赵某仿佛如梦初醒,手中的尖刀也掉在了地板上。他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央求余王二人不要报警。
然而王先生告诉他,警察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覆水难收,意识到犯下大错的赵某,在离开案发现场后,并未选择逃逸,而是前往Rose Bay警局自首。
咬人致伤最高可判20年
在审讯中,赵某承认了犯罪事实,称他“被情绪冲昏头脑”,导致“失控”。
法庭上,法官坦言赵某在犯罪后,认罪态度良好,认罪时机早,这有助于法官对于量刑的判断。
最终,赵某被起诉两项罪名,一为“严重入室并犯可公诉罪行”,其中所犯“可公诉罪行”为“袭击导致实际身体伤害”,与严重咬伤余女士相关。
法官称,之所以为“严重入室犯罪”,“严重”程度在于赵某在犯案前,明知屋内有人,仍执意闯入,故定性为“严重”。
与实际案件无关(图片来源:网络)
赵某另一项罪名为“袭击导致实际身体伤害”,因其用刀划伤王先生中指。
法官表示,第一项罪名最高刑期为入狱20年,5年不得假释;第二项罪名最高可判5年刑期。
赵某可能未曾料到,当初咬下的一口,会给自己带来最高20年的刑期。
法官:分手每天都有,必须以儆效尤
余女士与王先生在法庭上表示,除了实际身体伤害,他们还受到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并向法庭提交了“受害人影响陈述书”。法官对此表示理解。
“在自己上锁的家中,余女士和王先生理应感到安全,却突遭一名男子持刀闯入,并做出生命威胁。”法官说,“如此恐怖的经历,对于心理上的伤害是可以预见和理解的。”
赵某前往Rose Bay警局自首(图片来源:网络)
法庭上,法官着重强调了该案“入室”部分的严重性。“他拿了一把长尖刀,并明确威胁要杀了余女士和王先生,”法官说,“此外,他的亲生儿子,在他闯入犯罪时,就住在同一屋檐下,所有发生的事实都证明了该案的严重性。”
此外,该案还涉及法律的“普遍威慑原则(威慑他人避免相同犯罪行为)”。
“人们都有权在分手后免于恐惧,不必担心前伴侣会因嫉妒和占有欲,某晚突然暴怒冲入家中。”
法官称,分手每天都在发生,法庭需要向赵某这样,产生了负面情绪,且控制力不高的人群做出示范,从严判罚。
与实际案件无关(图片来源:网络)
但法官亦表示,赵某在该案前并无犯罪前科,且法官采信系列证词,证明赵某除此案外,品格良好,法庭偏向采信赵某出狱后不会再犯案。
加之赵某投案和认罪时机极早,法官宣布,会在量刑上给予25%的减免。
最终,赵某被判入狱2年3个月,其中15个月不得假释。
目前赵某仍在狱中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