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老人去世留60万遗产无人继承 或将归国家所有(图)
独居老人外出拾荒时晕倒在路边,被救助站送往医院急救,在重症监护室昏迷近3个月后,老人不幸离世。由于老人未婚,并无子女,仅有的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已多年不来往,老人去世后不仅无人料理身后事,留下的60万元遗产随之陷入僵局。
4月10日中午,经过社区多次协调沟通,老人的亲属终于出面商量相关事宜。谁也没想到,此时又一个问题出现了:亲属们不能证明与老人的血缘关系,医院开不出死亡证明,老人的遗体至今存放在医院,遗产处置也“搁浅”了。
每月有3600多元退休金老人却靠拾荒为生
老人名叫曾维其,今年83岁,生前独自居住在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136号小区23幢。苏州市姑苏区沧浪街道胥江社区工作站站长刘瑞菊介绍道,老人居住在小区23幢的车库内已有20多年,是一位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有一个亲弟弟和一个亲妹妹,可能生前与家人有矛盾,老人与家属并不来往,一直是一个人住着的。”
老人居住小区
4月10日中午,记者来到老人所住小区,看到住的车库大门紧锁,楼道内还停放着他生前拾荒用的小型三轮车。
老人的三轮车
其实,曾维其退休后,每个月有3600元左右的退休金,可他却常年以拾荒度日,捡一些废旧的生活用品,比如塑料瓶、纸板、破铜烂铁杂物,堆满了整个车库。
附近居民得知老人去世后纷纷表示震惊,据邻居介绍,曾维其多年来格外省吃俭用,每天吃的饭是附近饭店的剩菜剩饭,用的水也是从小区旁边的河中挑上来的。
住在26幢的邹女士告诉记者:“家里没水没电,傍晚他会搬个炉子到门口烧饭吃,烧的都是捡来的剩菜剩饭,我们经常劝他不要吃这些,对身体不好,但不见他生病,没想到这么快走了。”另一位居民说,自己家里烧了菜常常会给曾维其端一碗,他也每每表示感谢。
摔倒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辗转联系到家属却不肯出面
“年纪大,独居,靠拾荒度日,挺危险的,他是我们平时的重点关注对象,”胥江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几乎隔三差五会去问问保安,有没有看到曾维其出入,很关心他日常的行踪。”
意外发生在今年1月14日,胥江社区接到来自救助站的电话,得知曾维其拾荒时不慎从三轮车上摔倒,当即陷入昏迷,被送往苏州市立医院北区抢救。当时曾维其身上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唯一的线索是他随身携带的一张公交高龄卡,救助站和警方通过公交卡查询到老人的户籍所在地。
老人居住的楼栋
入院后,曾维其因肺部感染、肾脏、肝功能等多个器官衰竭,一直躺在ICU内处于昏迷状态。考虑到独居老人生病不能没人照顾,胥江社区只好联系媒体发起寻人。很快,社区收到了知情人提供的信息,获知曾维其有一个弟弟在苏州。后来,在沧浪派出所的帮助下,胥江社区联系上了曾维其的弟弟曾为达,同时得知曾维其还有一个妹妹在浙江。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亲属们不愿前来处理老人住院的事情。
面对这一棘手的情况,胥江社区工作人员一方面继续与曾维其的家属积极沟通,一方面为老人补办医保卡,解决他在医院后续治疗的费用。2月15日,苏州市立医院北区医务科打电话到胥江社区,告知曾维其在ICU治疗一个多月,费用总共花去了30万元,医保结算后6万元自费作为欠款,希望社区尽快协调处理。此后,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曾维其的侄子、侄女,对方均表示拒绝负责此事,或不接电话。
老人躺在医院
亲属出面处理后事证明与老人血缘关系成难题
4月8日早晨,曾维其不幸于医院去世,老人名下60多万元的财产无人继承、拖欠医院9万元医药费、领取丧葬费等多方问题都无人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遗产应为法定继承。“由于曾维其生前并未立遗嘱,也并未有妻子,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故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继承,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江苏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璐介绍道,如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则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4月10日中午,曾维其的弟弟、妹妹以及侄子、侄女终于来到了胥江社区,商讨处理曾维其身故后的事情。曾维其的侄女告诉记者,大伯生前很少与他们来往,她只听到过父亲、姑姑与大伯通电话,“但没说几句就吵起来了,已经很多年没有见面。”曾维其的侄女婿表示,老人的遗体仍存放在医院,按照苏州的风俗习惯,去世后三天要出殡,当务之急要找到亲属们与老人的关系证明。困难的是,曾维其自小与兄弟姐妹分隔两地,成年后也不大来往,所隔年代久远,户口本、工作表等可以证明兄弟姐妹血缘关系的证件,更是寻不到踪迹。
姑苏区沧浪派出所建议,可以去档案馆查找曾维其父亲、曾维其本人及其弟弟妹妹退休前所在单位的工作表,看是否有登记家庭成员,找到这个材料,就能去公证处开具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处理曾维其的后续事宜了。
老人的侄女婿和站长刘瑞菊咨询相关事情
站长刘瑞菊和老人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