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天临的硕士学位也不保了?北电也应该给出说法(组图)
摘要:被北京电影学院撤销博士学位的翟天临,近日爆出硕士论文也存在重复率超标的问题,如确凿,他的硕士学位是否保留?而作为知名高校的北电,也应该好好反省了。
文;河西
“不知知网”的翟天临因涉嫌学术不端,被北京电影学院撤销博士学位,其导师陈浥也被取消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北电2月19日通报,翟天临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在《广电时评》的论文《谈电视剧<白鹿原>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关键表述使用其他专家的观点,但未做引用注释说明,存在较为突出的学术不规范、不严谨现象,存在学术不端情况。导师陈浥未能认真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不知知网”的翟天临因涉嫌学术不端,被北京电影学院撤销博士学位,其导师陈浥也被取消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而我们注意到,翟天临3万多字的硕士学位论文《“英雄”本是“普通人”——试论表演创作中的英雄形象与人性》,也存在着重复率超标、疑似剽窃观点、引用不标注、格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重复率“超标”】
知网查重结果显示,翟天临32628字的硕士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36.2%。将翟毕业后的论文去除再查重(即所有对比论文发表时间均在2013年5月前),发现仍有11027字重复,复制比33.79%。在此基础上再将论文中引用的部分去除后,仍有7666字重复,比例为23.49%。
北电《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答辩前对学位论文进行技术性查重,相似比(去除本人已发表的论文及著作)在20%-30%之间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由导师负责对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性质进行认定。
此外,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重新修改论文,一周内经审核同意后重新送检,超过一周未提交或者相似比仍超过20%,作延期答辩处理。若再次申请学位的论文相似比仍超过20%,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如经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情节恶劣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根据知网检测结果及北电规定,翟天临的硕士毕业论文相似比超过20%,并不能通过学校答辩前的常规检测。如果检测数据有效,翟天临的硕士学位论文是否在答辩前进行检测?如检测未通过有没有在导师指导下修改?查重超标又如何能顺利通过答辩并攻读博士学位?这些疑问都需要北电给出说法。
【疑剽窃观点】
翟天临硕士毕业论文经检测达到知网“疑似剽窃观点”、“疑似剽窃文字表述”两项指标。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5.5%,为陈坤毕业论文《性格化表演之我见》,二者论文共13处相似,除去5处引用文献外,另有8处高度重合。
根据检测,翟天临剽窃观点主要为:“内部性格化和外部性格化相辅相成”、“任何一个演员要想在表演中获得准确的表现方式,一方面他必须在外部表现力上训练有素,使之在表现其内心体验时,能够在外部物质上有所依托, 能够在表现细腻入微的情绪变化、或是巨大的激情时应付自如;另一方面则要演员在体验的基础上必须反复地探索,寻找最能够表现出其内心体验的外部形式。”
北电《学位授予细则》规定,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硕士生应坚决防范和杜绝。如在学位论文(作品)或学位申请的各个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不授予硕士学位。
【引用不标注】
翟天临硕士学位论文多处引用未标注,如与陈坤论文高度重合的内容:“内部性格化是外部性格化的心理依据,外部性格化则是把角色看不见的内心状态描绘出来,并把这种状态传达给观众,若演员没有做好外部‘功课’,那么无论是角色的内部性格特征或是角色的内心状态,都不可能准确的传达给观众”。
还有一些偏个人化的文字表达也出现类似情况,如“一般军人总是挺直身子,走起路来就像在操练步法一样,和普通人不同,碰着脚跟,使马刺叮叮作响……贵族走路时总是藏着礼帽和手套,戴上单眼镜,说话力求悦耳动听等等。这一切都是‘一般’的刻板法,看起来仿佛也创造出了性格特征。”
根据北电《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学位论文对文献的引用应当符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引用他人的著述或者观点的,应当注明出处,在论文注释(包括脚注和尾注)中详细说明所引用著述的作者、著作名称(出版机构、版别、出版日期)、页码等内容。
仅在论文前言、综述、参考文献或者感言中提及所使用过的文献的,不属于符合学术规范的引用。而翟天临多处引用但未标注或提及的情况,比这一规定更为严重。
【格式不规范】
翟天临的硕士学位论文《目录》部分并不统一,三个章节采用了三种不同的记录。
其中,第一章分为“1.”“2.”两个小节,前一个小节“第一”、“第二”后用“.”标注,后一个小节则用“:”标注;第二章四个小节形式为数字加后括号的形式,如“1)”、“2)”;第三章则直接表述为“第一节、第二节”,并采用数字“1 2 3”来直接标注。
全文共有17处注释,标注较为规范,但格式不太统一,部分为圈内标数字,部分为直接标注序号。文中还有多处错别字、错误标点符号等,且在谢辞部分写错导师名字。
北电《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硕士生须尊重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规范学位论文内容和格式;格式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者应限期修改,否则不得申请学位。
此外,已获得学校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一经发现并认定其在学位论文或学位申请的各个环节中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视其严重程度、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和对学校造成的损失等方面,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
翟天临事件暴露出北京电影学院教学以及考评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问题极为严重,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认为翟天临事件,绝不可能是翟天临一个人的个别事件,学院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作为导师的陈浥,居然连学生将自己的名字写错都没有看出来,可见其对学生论文的轻视程度。陈浥没有看出来,参与论文答辩的老师也没看出来吗?学位评定委员会也没看出来吗?既然翟天临是如此,那么陈浥培养的其他硕士、博士质量如何呢?其他导师培养的学生又如何呢?似乎都成了很大的疑问。
北京电影学院是培养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教育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原本在国内电影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此次翟天临事件的丑闻,极大地影响了该校的声誉。我们知道,北电的许多学生都像翟天临一样,在求学时期就已成名,在各大剧组拍戏,他们原本应该用于论文写作的时间被拍戏肢解,众多由北电毕业的明星,是不是也存在翟天临似的人物?只是说翟天临被爆出来了,而那些“翟天临”运气好得以逃过一劫?
联想起之前的北电侯亮平事件,2017年06月5日“北电阿廖沙遭性侵”事件又被曝出新进展。微博博主@北电侯亮平 5日称自己是阿廖沙师弟,可以证实阿廖沙所说属实。并实名举报北京电影学院以宋某、吴某为首的教授们多次潜规则女大学生,常年贪污受贿。此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后来却不了了之。我们想知道,两起事件之间有没有内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北电的腐败,是恶意中伤,还是确有其事?这样的腐败,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加以根治,那么,损害的是中国高校和中国电影的形象,影响的是翟天临这样的学生的事业发展前途,有百害而无一利。
今天,我们建议取消翟天临的博士乃至硕士学位,也不仅仅针对翟天临一个人,而是向高校的腐败宣战,还象牙塔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