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会被戏剧性释放吗 对北京力挺华为的误判(组图)
到当地时间12月8日晚些时候,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对中国公民,中国华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CFO),该公司创始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的保释申请未作出裁决,听证将在当地时间10日下午1时继续进行。孟晚舟仍处于被扣留状态。对此,北京方面已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直指加方扣人“于法不顾,于理不合,于情不容”。
此前,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已多次发声,要求美、加立即纠正错误做法,恢复孟晚舟的人身自由。中国外交部已在12月6日再次强调,称中方要求美方与加方立即对拘押理由做出澄清,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并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华为总部所在地,中国深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也在6日发表声明,强烈要求加拿大方面立即澄清事实,解除无理拘押,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
中国官方行动的同时,中国民间舆论一边倒地认为这是美国打压中国的小动作。要求放人,甚至要求中国对等扣留美国企业家的声音不绝于耳。且不说中国会不会对等报复,就孟晚舟而言,她会如中方所求被释放吗?
情形并不乐观
加拿大在这一问题上不具备发言权和关键影响力。美国和加拿大之间有引渡条款,加拿大是替美国采取措施第三方。加拿大总理特鲁多(Justin Trudeau)说,”我们是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本案中有关当局在没有任何政治参与或干涉的情况下作出了决定。”“我们只提前了几天收到此事在运作的通知。”
按照司法程序来说加拿大是执行两国的协议。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决定了特鲁多当局没有更多的回旋空间。一切按照法律流程办事是唯一的选择。
而美国作为向加拿大提出扣留请求的一方会放孟晚舟一马吗? 美国调查华为已经很长时间,如果没有实际的成果不会要求加拿大方面协助逮捕孟晚舟。
美国对中兴的处罚是罚款,而对于华为则采取了逮捕相关责任人的措施。这并不是一般性的措施。美国除了同加拿大签订有引渡条约,还和大部分西方国家签订有引渡条约。一旦认定孟晚舟有相关嫌疑,美国以后在其他国家亦可以提起相关逮捕和引渡诉求。
美国逮捕孟晚舟的司法程序启动,这是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亦无法公开干预的事。深陷“通俄门”调查的特朗普对司法的影响力并不如中国人想象得那样强大。
中国行动是否过于草率
由于孟晚舟提请信息保护禁令,因此目前各方能够知道的信息十分有限。
孟晚舟以及华为是否是清白的,是否真的没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问题,这个需要时间去论证。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在声明中称加拿大方面对孟晚舟进行“逮捕”,而华为方面的声明显示孟晚舟被暂时扣留,这种措辞是迥然不同的。加拿大司法部的口径也是扣留并非逮捕。由此可见中国使馆方面的用词不够严谨,处理事件相对粗糙。
与中国官方要求美、加放人不同,华为方面的表态是“公司并不知晓孟女士有任何不当行为”。这样的处理非常巧妙:一旦孟晚舟真的有不当行为是和华为公司没有关系的,因为公司不知晓。连华为自己都没有一口认定孟晚舟是无辜的,中国官方却当即要求放人,是否过于草率?
也有声音认为,北京要求释放孟晚舟表面是力挺华为,本质是对美加司法处理程序的不认同。 美国加拿大依据引渡条约可以对任何第三方国家的公民进行逮捕,这种操作符合西方的法律,而中国并不认同这种司法上的长臂管辖。
中国从司法理念和司法精神上不认同美加的处理。中国认为根据国际法,一国公民只要没有违反当事国家法律就不能被逮捕或者扣留,美加没有理由依据两国的条约对第三方公民采取行动。
北京立即放人的背后不只是为了力挺华为。现在中国的舆论普遍将华为放在中美贸易战受害者的位置去审视,这是一种对北京要求放人表态的误读。
中国不应被华为绑架
华为首席财务官被扣留令人想到了前不久刚刚经历重创的中国企业中兴。中兴违反美国的法律是显而易见的。这无可厚非。中兴一方面是中美贸易战的牺牲品,同时也确实违反了美国相关法律。中兴卷入中美贸易战本身是在过度消耗中国方面的国家资源。中兴自我绑架贸易战,中国政府方面在处理中兴事件时也被贸易战裹挟,不可避免地蒙上偏袒中兴的色彩。
华为虽然是中国知名的高科技企业,它的兴衰存亡甚至关乎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位置,但华为本质上是一家企业,它不是中国的民族资产,不值得中国官方如此大力度去力挺。大而不倒、大而无罪是不应该的。
人们希望华为不成为第二个中兴,既是说华为不要成为第二个被美国重点惩罚的企业,也是说中国不应该在处理华为事件时重蹈中兴事件的覆辙。
企业是企业,政府是政府,国家是国家,不能做出有效的区分混为一谈是不科学的。
中美贸易战以及中美关系的大局不应该被中兴事件带偏,同样也不应该被华为事件带偏。恰逢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政府前不久公布的“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物”100名候选人名单中并没有华为董事长任正非,这足以说明华为并非是不可取代的神话般的企业。
在5G(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行业,中美日韩等国家的竞争非常激烈,中国需要占得先机,但不会将所有的希望放在华为身上。 中国对待华为的姿态应该是正常的对待企业的态度。中国人要超脱出本国经验对美国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同样对华为也应该有理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