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158年,印度“通奸罪”终于被废了(图)
“通奸不再是犯罪!”27日,印度最高法院宣布废除刑法第497条涉及“通奸罪”的,标志着这条沿用158年的陈年律法正式成为历史。这已是印度最高法院本月废除的第二条殖民时期旧法。本月上旬,该机构才刚宣布同性恋性行为的合法化。
据印度新德里电视台网站27日报道,当天印度最高法院5名大法官做出一致裁决,认为刑法第497条内容陈旧、判定方式武断,有悖于国家宪法的精神。最高法院大法官米斯拉在陈词中表示:“丈夫不是妻子的主人,女性应得到和男性平等的待遇。”大法官纳里曼说:“"男人是施暴者、女性是受害者"这种陈旧的固化思维早已不再适用。”另一位大法官昌德拉楚德则认为,通奸法是基于落后的性别刻板印象制定,使女性处于男性的从属地位。
印度“通奸法”规定,任何男性与他人之妻发生性行为,若未得到后者丈夫的允许,均可按“通奸罪”论处,肇事者可面临最高5年的刑期和罚款。但这条法律存在诸多漏洞:比如它自动认定男方是引诱者、是主犯,而女方被默认为受害者、无需为不检行为负责。有人指出,这种规定对男人和女人都是歧视。
但另一方面,若妻子发现丈夫通奸,却无权向法院提出申诉,只能指望“情妇”的丈夫出面指认。这也是“通奸法”最大的争议之一。批评人士认为,这强化了“男尊女卑”,限制女性发表意见。还有印度法律专家指出,“通奸法”在实践中很容易被滥用。比如在很多婚姻纠纷中,不少男性为尽快离婚或少付抚养费,往往会胡乱指认甚至炮制子虚乌有的“奸夫”,令配偶蒙受名誉损失。
《今日印度》杂志称,其实“通奸法”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遭到过质疑和挑战。不过在几十年的激辩中,印度最高法院曾三度驳回相关诉讼。2017年,一名侨居意大利的印度商人再次对该法提起公益诉讼,将矛头直指法律暗含的歧视,才终于迎来转机。废除“通奸法”获得印度民众赞许。不少网友表示,通奸行为仅应被视作婚姻破裂的依据、属于民事管辖范畴,将其入刑未免太过严苛,有“管得太多”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