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7日 20.1°C-23.2°C
澳元 : 人民币=4.54
墨尔本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天价片酬面临史上最严监管,出品方比范冰冰们更受伤(组图)

2018-06-29 来源: 寻找中国创客 原文链接 评论8条

业内人士称,《通知》下发后,如影视行业税务整顿力度大,艺人会以签税后合同的方式将税转嫁到出品方身上,出品方成本将会提高。而随着行业内幕逐渐曝光,投资人对于电影赛道的态度将越来越谨慎。

天价片酬面临史上最严监管,出品方比范冰冰们更受伤(组图) - 1

昨日,一则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再次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及偷逃税拉回公众视线。

《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

业内人士告诉寻找中国创客(本文作者),《通知》下发后,如影视行业税务整顿力度大,艺人会以签税后合同的方式将税转嫁到出品方身上,出品方成本将会提高。而随着行业内幕逐渐曝光,投资人对于电影赛道的态度将越来越谨慎。

此外,寻找中国创客了解到,今年4月起,被誉为中国开曼群岛的“避税天堂”霍尔果斯,开始加强对税收优惠主体的审核力度。

天价片酬面临史上最严监管,出品方比范冰冰们更受伤(组图) - 2

综艺、真人秀等将加强监管

一个月前,崔永元在微博持续曝光艺人涉嫌偷税漏税、影视圈“阴阳合同”等事件,引发大众关注。

5月25日,崔永元微博发出一张千万元的合同截屏;5月28日,崔永元微博连发五张合同截屏,其中一张写有范冰冰的名字;5月29日,崔永元发微博,提到“阴阳合同”、“天价片酬”、“演了4天拿了六千万”等;6月2日,崔永元再曝“阴阳合同”。

天价片酬面临史上最严监管,出品方比范冰冰们更受伤(组图) - 3


一时间,“范冰冰涉嫌偷税漏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尽管后来崔永元与范冰冰和解,称是误伤,但事件仍持续发酵。

6月3日,国税总局下令彻查明星“大小合同”,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随后宣布介入调查取证。

昨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

《通知》强调,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通知还提到,影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等进行调控,严格执行网络视听节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

此前,在2017年9月,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就曾发布 《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与这一《意见》相比,新发布的《通知》对主要演员片酬比例的规定并无变化,但监管范围进一步细化,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的演员和嘉宾都要受到监管,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也将受到调控。

天价片酬面临史上最严监管,出品方比范冰冰们更受伤(组图) - 4

头部资源稀缺催生天价片酬

签订“阴阳合同”意味着,原本一笔收款可以根据签订主体的不同,按照不同税率征税。这样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就转变为个体独资企业(工作室)的“经营所得”。

一名有着十年演员经历的影视行业创业者告诉寻找中国创客,阴阳合同是业内早已心照不宣的事情。“阴阳合同不是这几年才有的,是一直都有,而且不是大演员有,小演员也有。”

他认为,阴阳合同本质上是一种避税,避税主体是影视制作方,原因是一般艺人签的都是税后合同。

“例如剧组请一个艺人,需要花一亿的演员预算,按照非避税的方式,30%的钱都要花在税上,至少3000万元。所以剧组鼓励演员签阴阳合同避税,走制作费的方式,可能就6%的税。”

除了阴阳合同之外,明星避税还有其他方式,比如原本属于艺人的片酬可以按照“片酬+分红”的方式计算。艺人作为制作或者监制“参股”项目,或者艺人工作室作为“参股方”,最终都能拿到额外分红。

据介绍,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属于偷税漏税。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定义的关键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

一名财税方面的律师表示:“如果走制作费,只要经办人能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不存在避税是否合理的问题。”

赵占领律师告诉寻找中国创客,明星到类似霍尔果斯等有税收优惠的地区设立工作室,只要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这种避税方式本身不违法。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所谓“阴阳合同”,主要目的不是偷税,而是绕过政策上的“限薪令”。按照规定,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在现实中明星往往与制作方以“宣传费”、“特别劳务费”等名目,签多份合同,这样就能不受限制。

而关于天价片酬,一名演员表示,这本身是一个市场行为。“如果电视台会购买没有流量明星的戏,高额片酬就很好解决了”,他说。

一位投资人也向寻找中国创客表达了类似看法:“高片酬是市场供需导致的,由于头部资源稀缺,所以才会抬高价格。”

天价片酬面临史上最严监管,出品方比范冰冰们更受伤(组图) - 5

严管后将增加出品方成本

《通知》下发后,将对行业产生哪些影响?一位影视行业从业者告诉寻找中国创客,如果影视行业税务整顿,且整顿力度大,艺人会以税后合同的方式将税转嫁到出品方身上,出品方不避税,成本将会提高。

有分析认为,国家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当然是件好事,但在影视项目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税收规范后,意味着明星需要多缴税,也就会增加影视项目在明星身上的花费。这样,真正用于影片拍摄、制作和宣传的费用就会相应减少,影响影片效果,所以从根源上还是需要影视项目合理规划预算。

一位曾经的娱乐圈人士表示,如果行业内幕曝光,且越闹越大,投资人对影视行业的投资可能会越来越谨慎,对整个影视行业的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记者从相关渠道得知,早在今年4月,霍尔果斯地区已经加强了对税收优惠主体的审核力度。

据介绍,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需要在当地有常驻的经营人员和与经营相符的税务、社保信息等,且需要得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证实,除此之外,从事影视行业的企业还需有广电部门的相关证明。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8)
soosoosoo
soosoosoo 2018-06-29 回复
这都是价值观发生严重混乱后出现的怪现象。
FFdii兔纸
FFdii兔纸 2018-06-29 回复
无锡税务部门调查结果是什么?
Lucy_hiahia
Lucy_hiahia 2018-06-29 回复
这是市场行为,不应该过多干预!不请大明星,拍出的电影根本没人看,公司亏得更多!
阿尼哈嘻呦
阿尼哈嘻呦 2018-06-29 回复
天哪!四天什么也没干,就得了6000万!“戏子”就是印钞机啊!
卡拉卡拉門
卡拉卡拉門 2018-06-29 回复
那之前的事不能不了了之吧?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电话: (03)9448 8479

联系邮箱: info@mel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