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3日 16.0°C-18.5°C
澳元 : 人民币=4.56
墨尔本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最奇葩的继承!同居27年,老伴去世时,房子给了她哥哥,留给自己的竟是这个...

2018-06-23 来源: 走进新西兰 原文链接 评论15条

故事的男主角是奥克兰男子Steven Moon,他和伴侣Mary Doyle一起生活了27年。

后来,Mary患上癌症,于2017年1月不幸去世。

根据Mary的遗嘱,她将自己的骨灰留给了Steven :“我要留给你最珍贵的东西:我。”

最奇葩的继承!同居27年,老伴去世时,房子给了她哥哥,留给自己的竟是这个... - 1

Mary称不希望自己的骨灰被挥撒,并对Steven 表示会永远爱他,感谢Steven “这些年来一直在我身边”。

大家都以为这是对爱情最真诚的告白。

但是男主角Steven不这么认为,因为他发现Mary生前在奥克兰北岸的房产,竟然是给了她哥哥Patrick,而留给他的仅仅是她的骨灰。

最奇葩的继承!同居27年,老伴去世时,房子给了她哥哥,留给自己的竟是这个... - 2

这让Steven感觉受到“背叛”、“被利用”,“感觉好像我在她生命中什么都不是,27年以来我几乎每天都和她生活在一起。”

于是,Steven 走上法庭,要求继承Mary 的全部财产。

但这一提议,肯定遭到Mary 哥哥的反对。

她哥哥虽然承认Steven和自己妹妹之间存在长期关系,但是他怀疑妹妹并没有将他们的关系视为同居关系,只是朋友关系。

她哥哥的律师表示,两人并没有居住在一起,也没有共同资产,并且Mary在所有重要法律文件上的婚姻状况栏上都标注为“单身”

Mary在法律文件和家人朋友面前都将Steven描述为“朋友”。

根据新西兰法律,同居关系中的伴侣同婚姻关系中的伴侣享受同等权益。

如果只是朋友关系,Steven一点办法都没有。

但是,Steven有他的杀手锏——他和Mary有正常的性关系!一直保持到Mary于2015年诊断出癌症晚期。

Steven表示虽然他们没有住在一起,但两人家都住在北岸,在下班后,Steven会前往Mary的住处帮她煮饭、陪她呆着以及做做家务。

最奇葩的继承!同居27年,老伴去世时,房子给了她哥哥,留给自己的竟是这个... - 3

此外,法官还听取了几位独立证人的描述,他们将这两人描述为“恋爱中的情侣关系”。

6月6日,法官判定Steven和Mary生前确实为同居关系,并判决Steven可以继承Mary房产的一部分,即30万纽币

新闻多一点  

在新西兰和澳洲,很多伴侣都是以同居的方式生活在一起(而非结婚的方式)。在这里,“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在这里,压根就没有“非法同居”这一说)。 

比如这周末就要生宝宝的新西兰女总理阿顿姐,她和伴侣也是没有结婚哦。

那么,何谓同居关系呢?同居(Partnership),是指以长期的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同居或者结婚的一种婚姻关系(Relationship)。

也就是说,在这里,“同居关系”和拥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力。

按照新西兰的婚姻法规定: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具有“同居关系”,那么,在法律上,这个“同居家庭”就合法享有“婚姻关系”的所有权力和义务。

根据新西兰的法律规定:只要能够证明3年以上的同居关系,双方就可以共同享有和均分家庭财产。

从另一方面说,如果一段同居关系破裂的话,双方均有权利均分家庭财产(一人一半)。

这项法律规定也同样适应于有婚姻证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在财产分割上,即使是你拥有了结婚证,那也得拥有并且能够证明同居3年以上的同居关系才可。

更多精彩澳闻,请点击跳转澳闻频道阅读>>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content@sydneytoday.com。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15)
万马齐喑的年代
万马齐喑的年代 2018-06-24 回复
谁会把骨灰留给只是朋友关系的人,还不让撒!
FCCP
FCCP 2018-06-24 回复
为什么不结婚?老实说,是不能算同居,应该是那男的单相思吧,那女的没把它当会事,就是玩玩的!
Ethanys
Ethanys 2018-06-24
😂
SYD Today
SYD Today 2018-06-24 回复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幸运小猪
幸运小猪 2018-06-24 回复
把骨灰留给最好的朋友,把财产留给亲人。为啥不调换一下呢哈哈
幸运小猪
幸运小猪 2018-06-24
就是啊
Ethanys
Ethanys 2018-06-24 回复
太悲伤的故事 人性不可测啊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电话: (03)9448 8479

联系邮箱: info@mel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