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在上诉期间不同意离婚,疑为分割王宝强《唐人街探案2》片酬(组图)
马蓉高调晒出自己抵达法院的照片后,晚上又发文要求二审公开审理。据悉王宝强并没有现身法庭,马蓉二审上诉是为了打赢名誉权,一审时法院认定马蓉有婚外不正当关系,马蓉并不承认。但是马蓉手写的这份申请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涉及抚养权的案子,为了保护孩子,法院一般都不会同意公开审理。有权威律师表示,马蓉此举的“作秀”成分很大。
当天下午一点马蓉就出现在法院,直到8点左右马蓉才离开,庭审从3点多开始,持续近5个小时。8点之后,马蓉穿黑色连衣裙走出法院,坐车离开。
当晚王宝强律师张起淮离开法院之后就到了王宝强工作室,很有可能是与王宝强分析二审之事。
王宝强送走张起淮律师之后,他也和助理离开工作室回家。王宝强表情非常严肃。
有媒体报道,马蓉在上诉期间不同意离婚。这个消息有点让人难以置信,首先今年2月法院一审已经判决王宝强和马蓉离婚,儿子归王宝强抚养,女儿归马蓉抚养。之后马蓉还在微博多次讽刺王宝强,他们的婚姻已经闹得水火不容的地步,为什么马蓉还不愿意离婚呢?
根据王宝强大伯之前的说法,马蓉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她可能是为了孩子或者就是为了钱。
从王宝强和马蓉离婚案这么长时间来看,虽然二审不涉及财产,但是二审的判决对于两人离婚财产分割案影响很大。之前马蓉就在微博控诉王宝强骗取马蓉名下的股份。
因为王宝强和马蓉主要的财产就是房产和股份,房产是固定的,双方只要分割就好,但是股份变数很大。马蓉之前提出要求查北京宝亿嵘影业的财务,有网友分析是为了《大闹天竺》的票房收益。
《大闹天竺》最终票房高达7.8亿,按照惯例,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宝亿嵘影业收益大概是1.7亿左右。
这部分收益是在马蓉和王宝强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马蓉有权分割收益。虽然北京宝亿嵘影业法人变更了,马蓉不再直接持股,但是她通过共青城宝亿嵘间接持股,按照股份来分割《大闹天竺》票房分成,马蓉也能分得几千万。
今年春节王宝强电影《唐人街探案2》票房大卖,超过33亿。按照法院2月判决,王宝强和马蓉已经离婚,那么王宝强在《唐人街探案2》的收益,马蓉是无权分割的。因为王宝强通过霍尔果斯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投资了《唐人街探案2》,即使作为比例最低的出品方,王宝强在这部电影也能收获近亿元。
霍尔果斯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的法人是王宝强表妹任晓妍,但这些收益肯定还是属于王宝强的。
但是按照新京报的报道,马蓉在上诉期间不同意离婚,这说明王宝强在《唐人街探案2》近亿收益,马蓉就有权分割了,两人没有离婚,马蓉就有权分割婚内共同财产。
看来王宝强和马蓉离婚案最大的分歧还是财产分割,相信后续双方的碰撞还要更加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