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摘枇杷被拘5天,家属带人大闹派出所并强行带人遭刑拘
直到父女两人被关进看守所,杨某都不敢相信,事情会恶化到这个地步,他始终认为不就是摘了几斤枇杷,不可能“上纲上线”。然而,刑事拘留决定书上黑纸白字写着:妨碍公务罪,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5月10日下午,岳池县朝阳乡村民冉某(女,现年51岁)与同村一名妇女商量,准备到村里水果种植大户刘老板的果园里去“摘”点枇杷来吃。当天下午3点多,刘老板出来巡果园,刚好把正在偷摘水果的冉某两人逮个正着。刘随后拨打岳池县公安局乔家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民警迅速来到果园,将冉某二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警方介绍,冉某被带回派出所后不久,冉某的丈夫杨某、女儿小燕和一些亲戚也赶到派出所办公区,质问民警为何要把冉某带到所里,杨家人大吵大闹干扰了派出所正常的办公秩序,民警出来制止了好几次,但无济于事。两个多小时后询问结束,就在民警把冉某带出询问室准备宣布处罚决定时,杨家人冲上来,把冉某从民警手中抢过来就向派出所外面走。派出所其他民警随后赶出来增援,在带回冉某的过程中,杨某和女儿小燕不断辱骂民警,还扯烂民警的领带、警服,拉扯过程中,一位民警身体多处软组织被抓伤。
今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岳池警方获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冉某因盗窃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杨某、小燕涉嫌妨碍公务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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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1)
Jia_Ja-Ya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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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
MAYA_林艳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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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文化真可怕。
kelly_ting129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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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顺 不叫偷 参照 香蕉事件
S_LIN_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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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呀,不会从树上掉下摔死呢,还能赔几万元
Skynicky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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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几斤枇杷就拘留确实过了,赔钱批评教育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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