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战与朝核问题 走出对抗思维亟待范式转换(图)
最近,剑拔弩张的中美贸易“战”渐趋平缓,而特朗普与金正恩的美朝会谈又爆搁浅,世界格局在每个国家和地区间的战略、利益和地缘关系的依赖、冲突和制衡中发生着潜在的演变。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塞缪尔·P·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曾在20世纪90年代出版了他的名作《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他认为,进入21世纪的世界,尽管各国之间联系日益紧密,但在全球范围内依然存在多元文明之间的战争与冲突,并且认为文明的冲突将成为未来主导的冲突模式。
尽管文明冲突的理论不足以解释全部的政治、经济、地缘矛盾,但它们却有同样的前提。不管是国家间的政经冲突、内部冲突,还是文明间的冲突,其实都是建基在文明或国家间的差异和对抗之上,主导的思维模式是一种“对立”思维。诚然,走出文明冲突或利益冲突离不开对现实矛盾的识别和诊断,,但须提防以斗争为主导的思维模式,而需进行思想范式转换。中国传统文化“和”的思想,作为一种超越性的思考方式,或可以为世界秩序和国内秩序提供一种新的想象空间。
比如在世界秩序的展望中,如何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以和谐共生的理念,寻求一种建立在“共同命运”基础的世界秩序。又比如,在国内政治的视野中,如何摆脱“斗争”思维,通过一种“和谐社会”的理念,化解社会矛盾。正如中共2004年提出的“和谐社会”。这是指一种社会系统中的各要素相互协调,社会资源兼容共存、趋于冲突最小化的理想社会状态。虽然有人认为中共之所以提出和谐理念是因为当前中国在转型时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加剧导致出现了很多不和谐,例如农民失地引起的社会矛盾、收入差距扩大、就业形势严峻等。现实也确实如此,它的提出是一种对诸多社会矛盾无力化解的政治口号,但这并不排除这一理念本身所具有的内在价值,完全可以在新的政治社会环境下发挥出积极的建设意义。
这种不排斥多样性、差异性,采取化解矛盾的思想,根植于中国传统的“和”文化。“和”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贯穿各家各派思想学说。拿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道两大思想学说来讲:人与自然之“中和”是道家哲学的侧重点,重在“天和”强调顺应天道,无为守中;儒家更注重群际人伦之“中和”,侧重点落在“人和”,强调个体在待人接物的过程中应以“克己复礼”与“允执其中”作为处理个体和群体之间关系的相处之道。相对于道家的“中和”之道,“中和”哲学思想在儒家那里表现为“中和”思想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和”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主导范畴之一,倡导通过协调异质以及消解冲突,从而使得世间万物里的的多元化能共生共存。传统和谐思想几乎涵括了人类社会中的一切重大关系,从宏观上看包括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与其自身的和谐。而反观当今中共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也是对自古至今从未死亡的“和”之不懈追求,和谐社会比小康社会强调发展经济的要求更高,其和谐理念渗透于政治、经济、社会的一切领域和一切方面,这是现代化的要求,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要求。
“和谐”的对立面是“斗争”。“斗争”所呈现的是二元对立冲突的世界,而“和谐”所呈现的则是多元协调合作的世界。西周末期的周太史伯阳父借助上古时期“阴阳调谐”“五行错杂”继而“生生不已”的思想阐释了“和”之本质,他揭示出“和”的作用在于通过多元异质相互补充和吸收,从而化育生生不息的新事物,承认了系统中存在差异性的价值,论述了“和而不同”思想的合理性。
春秋时期晏婴则将“和”比作做肉羹时需要放水、火、醋、盐、酱等各种各样的作料才能将味道调的鲜美,进一步强调了不同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的必要性,即“相成相济”。而和谐社会亦承认不同阶层、不同文明是有差异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是存在矛盾的,但更倡导它们之间是能够相互补充,相互借鉴,从而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中国传统“和”文化的理想源远流长,“万物各得其所”是实现“和”之状态的要求,而法、德、礼又是达至“万物各得其所”的具体条件。传统的“和”思想范式对当今社会解决文明冲突也颇有助益,或可开拓出新的世界秩序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