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妻派对”疯狂开团!丈夫带妻子入门玩脱了,想收手来不及了!
相信大家都听过“换妻游戏”,这可不止存在于欧美电影里,现实生活中也有啊!
只不过,有时候玩着玩着就玩脱了,收不了场了……
在台湾有一个姓李的男子,在2003年与郑某结婚,可婚后他却多次要求妻子参加“换妻派对”,还拍摄一些照片和视频。
两人在facebook上成立了“乐夫妻”,号召喜欢交换伴侣的人同乐……
没想到的是,在2015年,妻子郑某和另外一个男人蔡某酒店约会,李某气到不行,要告妻子出轨通奸!
郑某在出庭时也说,自己24岁嫁到台湾来,本以为能够过上好日子,谁知丈夫有特殊性癖好,不仅逼她参加换妻派对,跟联谊对象一起去泰国清迈、曼谷、芭达亚、马来西亚沙巴旅行,还拍摄大量影片和照片,发到网上供其他人欣赏!
她说,当时忍无可忍,也受不了丈夫的控制欲,才选择认识了其他的男人。在2015年她和男子蔡某在酒店,但两人只是朋友,并没有发生关系,她只是帮对方“打手枪”……
在郑某看来,婚后丈夫一直带自己去参加派对,很显然他已经主动抛弃了自己的权利,也能接受这种婚姻关系。
然而,李某却辩称在facebook上成立“乐夫妻”是为了取悦妻子,增进情趣,仅在特殊场合允许妻子和其他男人发生关系。而妻子和蔡某的通奸并不属于派对安排,而且现场还发现沾有精液的纸巾。
曾参加过“乐夫妻”的一名女子作证说:
这个群组是以老婆的喜好为主,疼老婆的老公才会加入这群组,因为男人在外面找乐趣并不困难,但老婆要出去玩不容易,所以只有老公带着老婆才能加入这种社团。
最后,当地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虽同意妻子跟换妻对象发生关系,但不代表同意妻子与蔡某通奸,更何况罪证确凿,因此2016年9月判处郑某、蔡某各3个月徒刑,夫妻双方在2016年2月协议离婚。
但随后,法院发现李某曾给朋友发消息说:
小莉(指妻子)在去年年底已经怀孕了,不知道她有没有告诉你们,本不想提,但是事主可能是你们俩。她说痛恨我带她进圈,觉得很肮脏……
因此,法院认定李某已经“纵容”妻子与他人发生关系。事后,妻子表示李某把视频和照片发到网上去,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导致她患长期性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及慢性失眠,一直在治疗,她要求丈夫赔偿50万!
接着,法院发现“乐夫妻”由两人共同管理,李某曾给妻子发消息说:
关于联谊的事,我承认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欲望,要你陪我进入这个圈子...可是后来看到你那么受欢迎,我的心情又变得很复杂与不好受...我真的很后悔带你参加联谊,也很笨没注意到你的感受。
但这并不证明李某使用强制手段要求妻子拍照拍视频,因此法院驳回郑某的告诉。
最近通奸一案判决已出,法院改判郑某和蔡某赔偿李某。至于,李某散布的视频和照片,只对“乐夫妻”开放,不构成“散布”,罪名不成立。全案结束。
真是越来越不理解这个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