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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受调查:“国家机器”与企业独立

2018-05-02 来源: FT中文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刘裘蒂:把中美贸易之争的几个结点,简化为中美科技争霸战的逻辑,并不会真正帮助中国在国际上的崛起。

华为受调查:“国家机器”与企业独立 - 1

日前美国司法部对华为正式展开刑事调查,焦点是华为是否对伊朗非法出口美国科技产品。从表面上看来,这正应和了多方揣测——在中兴禁售令之后,华为将成为另一个被美国“开刀”的中国企业。但是,我们不能以单纯以“美国棍”打压“中国芯”的现象视之。

华为和美国政府掰了十年,如果中国人从中获得的教训仅仅是“中国政府应该反过来制裁苹果公司”,那也未免太亏了!

我认为中国企业应该趁这个机会领悟到:在商业运作中厘清界定与政府的关系上需要更透明,对于关联方和“一臂之遥双方独立的公允交易”的定义需要更明确,对于华为曾经面对的质疑,必须事先准备答案。

不可否认,目前在高度政治化的中国贸易战之中,华为调查案也不免变成谈判桌上的一枚棋子。但是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中兴和华为事件更加凸显了这些年来在美国和西方各国对于中国的种种反弹,中国企业对美国科技的投资、孔子学院、领事馆赞助中国同学会、学术间谍等等,都基于一个危险的假设:中国来的企业(即使是民营)和个人也不过是一个“国家机器”的延伸,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变成政党的“爪牙”。

中兴事件后国内的商业、科技和舆论圈,甚至海外华人圈,为美国企图阻挠中国高科技发展的“阴谋论”而上纲上线,掀起了一股“高科技义和团”的怨怼,认为美国在高科技领域由于害怕中国的竞争,已经转化成以政治手段阻止中国崛起的小肚鸡肠行径。这个姿态虽然在国内很有“卧薪尝胆”、“忧患意识”的凝聚力,但是也经常有倒果为因的危险。

更何况今日的中国已不再是1900年的中国,2018年的国际形势也与八国联军的时代背景有别。

同样地,美国政府和舆论也不该把今日的中国,与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对等。

但是我们仍然要问:为什么有些中国龙头企业想要走出去,但总是搞不定美国?

当中美都在揣测对方的“司马昭之心”之际,目前许多国内的叙事,把高科技的壁垒视为美国对中国掀起贸易战的主要动机,也就是以国家安全为“名”,实行其打压中国科技之“实”。

但是这个观点忽略了从时间顺序看,其实在领悟到中国已经开始在某些科技领域超赶之前,美国早就对中国企业(如华为)在具有战略意义的敏感领域里的动静,一直抱着高度警戒的态度,特别是中国企业与政府之间“扑朔迷离”的关系:中国企业一方面以标榜与政府关系上通下达,另一方面却又坚持不受政府控制。

把中美贸易之争的几个结点,简化为中美科技争霸战的逻辑,并不会帮助国人了解中美在竞争与合作上的痛点,也不会帮助中国真正在国际上的崛起,因为要超赶美国在高科技的领先地位,必不能忽视支撑美国优势背后的企业制度和商业架构。

同样地,中国的龙头企业想要在国际上造成持久的影响力,便不能无视企业个体独立于政府运作的必要性,以及美国在企业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法规制度上,仍然执世界牛耳之实。

既然中国已经全面拥抱高新科技,在争取中国科技领先之际,已超越“师夷长技以制夷”或“赛先生”之辩,也没有必要把企业独立运作、避免利益冲突的最优实践制度,视之为西方以自己标准强加诸他人的意识形态之争。

其实目前中美在高科技领域的争议点,可以从2012年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对中兴和华为的调查报告》看到清晰的脉络,它简直是美国现在采取的种种防御措施的“预告片”! 甚至胜于最近一年半之内发布的 《美国联邦信息通讯技术供应链受中国威胁的分析》报告(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发布,2018年4月)、《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2017年12月发布)、 《中国的技术转移战略: 中国对新兴技术的投资如何使一个战略竞争者获得美国创新的皇冠珠宝》(美国国防部附属组织国防创新组实验室,2018年1月对外公开)、甚至《人工智能、自动化、与经济》(白宫报告,2016年12月)。

只可惜在美国众议院调查报告六年后,中国企业似乎仍然缺乏对于这个报告的正确解读。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报告认为,华为和中兴通讯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因为它们的设备被美国公司采用后可能成为中国监视美国的工具。报告还指责华为从事贿赂和违反移民法。

我个人认为,不论目前中美的贸易冲突如何收场,这份报告暴露的美国监管和中国企业之间标准的差距,也就是说,许多国内习惯的商业规则,与美国要求的透明度有相当的距离,将会继续成为未来中国企业进军美国的路障。

华为在美国

华为曾经在2008年尝试与通信公司3Com合并,并于2010年竞标电信运营商Sprint的合同,但是受到美国议员的反对。随后由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的“刁难”,华为于2010年撤回了对3Leaf系统的收购。华为在2011年的一封公开信中表示,对于它的系统安全问题的质疑“没有根据也没有得到证实”,并呼吁美国政府全面调查其业务。

今年1月,随着美国《保卫美国政府通信法》的提案,将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使用华为和中兴产品和设备,面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对这两家中国公司进行调查,以及受到来自政府的压力,美国电信运营商AT&T撤销了由华为提供Mate 10 Pro智能手机的协议,而Verizon 也拒绝出售华为的产品。今年3月,美国最大的电子连锁店百思买宣布下架华为产品。

根据戴尔•欧若研究公司的数据,华为产品在美国手机和固定电话网络中的占比不到1%。归根究底,华为不能真正打入美国市场,还是在于美国政府担心华为会为中国政府“走后门”,对美国的电信造成“安全威胁”。

亚洲协会在2011年的研究报告指出,美国政府向来“担心中国政府可以强制私营或非关联方的中国机构放弃网络保密,这体现于美国政府对中国电信公司华为的处理。”

然而多年来有些美国媒体或科技界人士不断为华为叫屈,主张美国政府调查华为多年,国会报告只有指控,没有证据,这表示美国始终抓不出华为的小辫子。我个人认为美国众议院在2002年的报告中没有罗列证据,是因为听证报告并不是对华为提出正式诉讼,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在正式提出诉讼之前,会多方考量是否既有的证据强度足够支持其胜诉的可能性。未披露证据,是还不到揭露底牌的时候。

当然,上周传出的美国司法部调查,似乎在时间点上让人怀疑其政治意图。其实《纽约时报》去年4月报道了美国商务部已在2016年夏天对华为发出传票,而财政部的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也在2016年12月对华为发出传票。

美国商务部2016年公布了中兴的内部文件,显示了中兴关于规避伊朗制裁的违规行为,并透露了另一家仅用代码F7影射的公司如何成功回避了美国的出口管制。中兴文件并且指出F7曾经试图收购3Leaf。

十名美国国会议员在2016年致商务部的一封信中表示,他们认为中兴内部文件中F7 指的是华为。美国国会议员再度于2017年4月致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要求公开确认F7身份并对其进行充分调查。

这些事件的前后显示,正如对中兴的制裁,目前美国对于华为的调查,并不是一个纯粹由特朗普背后鹰派战略师启动的产物。

美国一向有“无罪假定”的原则,并且在刑事诉讼中,美国政府作为起诉单位,必须背负着证明“排除合理性怀疑才能定罪”的高标准负担。因此,在美国司法部尚未完成调查,甚至提出正式诉讼之前,我们不能臆测华为是否已触犯了美国的法律。

同样地,在目前的调查还未形成正式诉讼的阶段,检察官不会公开显示它到底掌握了什么把柄。华为不像中兴一样高度依赖美国芯片,不久前媒体也传出可能淡出美国市场的迹象。“受调查”并不等于正式起诉,这里面还有一段法律流程,华为、中国企业界和“高科技义和团”大可不必以“受害者”的姿态自居。

对中国科技企业施压的“蓝图”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重读2012年的众议院报告里所指出的五点建议,其中四点针对美国各部门对付中国“威胁”的应对措施,似乎是特朗普政权目前对中国科技界施压的“蓝图”:

“建议1:美国应持对中国电信公司人对美国电信市场的持续渗透保持警戒。美国情报部门必须保持警惕,专注于这种威胁;基于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威胁,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必须阻止华为和中兴在美国进行收购或兼并;美国政府系统,特别是敏感的系统,包括组成部分,不应包括华为或中兴通讯的设备;政府承包商,特别是承包敏感美国项目的承包商,应该在系统中排除中兴或华为的设备。

建议2:强烈鼓励美国的私营企业,使用中兴和华为设备或服务时,考虑与业务相关的长期安全风险。强烈建议美国网络提供商和系统开发人员寻找其他供应商。根据目前取得的机密和非机密信息,不可信任华为和中兴未受到外国国家影响,从而构成对美国安全和系统构成威胁 。

建议3:美国国会负责管辖的委员会和政府行政部门内的执法机构,应该调查中国电信业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特别是关注中国(政府)对重点企业的持续财政支持。

建议5:美国国会负责管辖的管辖委员会应该考虑可能的立法,以更好地解决由此造成的风险,具有(外国)国家关系、或在构建关键基础设施上不能明确信任的电信公司。这种立法可能包括增加私营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扩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程序对于采购协议的审查。”

而第4点其实是给华为和其他想要有进军美国野心的中国企业的忠告:

“建议4:中国公司应该很快变得更加开放透明,包括(采用)在西方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需要的透明度要求,由独立第三方提供更一致的审查,评估其财务信息和网络安全流程,遵守美国信息和证据制作的法律标准,并遵守所有知识产权法律和标准。特别是华为,必须变得更加透明,和对美国法律义务做出回应。”

尽管华为不但邀请美国政府对之调查,也自认对调查做了充分的回复,但在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眼里:“华为没有充分配合调查,不愿意解释其与中国政府或共产党的关系,同时有可信的证据显示华为未能遵守美国法律;华为没有提供关于公司结构和决策流程的明确和完整的信息,及(反驳)仍然依赖中国政府支持的可能性;华为未能解释其与中国政府的关系,其声称并未受到中国政府(财政)支持的主张不可信;华为承认中国共产党在公司内部有一个党委,但没有解释党委为党做些什么?或是党委的组成人员;华为的公司历史显示与军方的关系,华为并未对与此关联的问题提供详细的答案。”

另外,委员会认为华为未能提供有关中国政府在 1999年对该公司的税务欺诈调查有关的信息,是华为拒绝透明的另一例证。“华为轻松地摆平了这项调查,显示华为并非自称的是一个在中国不受待见的电信提供商;华为未能解释其与西方咨询公司的关系,它对任何关于它的成功是基于这些关系、而不是靠中国政府的支持的说法都不可信;华为未能回答关键问题,或提供文件证明其它在经济上独立于中国政府;华为未能对其在美国的运营、融资和管理提供足够的详细信息或核实文档,未能显示它是独立与中国深圳母公司的子公司;有证据显示,华为持续表现了对美国其他实体和公司的知识产权的漠视;华为未能提供在伊朗的业务细节,尽管它否认与伊朗政府做生意,没有提供证据支持其声称它遵守所有国际制和美国出口法律;华为拒绝提供其研发计划等细节,其他文件削弱了其声称华为不为中国的军事或情报部门提供研发服务的说法。”

中兴和华为比其他中国企业更受到美国政府关注,除了身处战略敏感产业之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美国怀疑它们具有“官方”背景。2012众议院调查报告中指出:中兴的历史和架构与政府和重要军事研究机构有相当渊源; 而华为的创始人暨总裁任正非曾在军方任职,并曾主持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电信工业分析师认为这个研究单位与中国的情报部门有关。华为与解放军签署多项项目协议。作为一个未上市公司,军队和政府是否对华为公司有控制权不清楚。

美国众议院报告指出,多年来分析师一直在努力去了解华为的所谓“员工所有制”模式如何在实践中起作用,以及所有权如何转化成企业领导和决策。华为一再声称,这是一个私人员工拥有和控制的公司,不受中国政府或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但是众议院所得到的信息与华为对此结构的描述不一致,许多分析师认为,华为实际上并没有受到它所有的股权持有者的共同控制,而实际控制人是管理层的一小部分精英,因此委员会要求提供有关公司结构的进一步信息,列出公司的十大股东,但是当时华为拒绝回答。

在调查报告发布六年后,如果把美国政府试图从华为找到答案的几个关键问题,摆到其他中国龙头企业面前,它们是否已经有完善的应对方式?诸如:

- 公司的历史和管理结构为何?是否最初与中国政府、军队、共产党有联系?

- 中国政府或共产党如何对企业的决策、操作和策略施加控制或影响?程度为何?

- 作为国家龙头企业,是否受到优待或者特殊的待遇和财务支柱?

- 每个公司在美国市场上的占有率?母公司如何影响美国子公司在美国的业务?

- 公司是否遵守法律义务,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和(遵循)国际制裁制度(例如对伊朗的制裁)?

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华为所面对的质疑,也是未来中国企业扭转形象必须面对的问题。也就是说,国内视“不透明”或“半透明”为常态,对于利益冲突的观念薄弱,都是与国际商业规则接轨的挑战。

就拿华为否认得力于中国政府的财政撑腰来说,《中国网》(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中国国际出版集团支持的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提供的信息网站)曾经在2005年报道:华为从国家开发银行获得了100亿美元的授信额度,用于资助海外扩张。当时华为执行副总裁胡勇表示,华为计划在与国有银行签署为期五年的信贷额度后,将其海外销售额从2004年的22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40亿美元。这则新闻还指出,获得国家资金将有助于华为与爱立信、思科、以及中兴通讯等上市公司竞争。

不少中国和美国媒体认为,针对美国对中兴和华为“用刑”,中国可能转而对苹果下手。很多人指出,美国不让华为在美国境内卖手机,而苹果公司在 2017财务年度销售额中,大约20%(450亿美元)来自它的第二大市场中国。

但是这个对比恰当吗?苹果对于中国用户者的信息,和苹果与美国政府的关系,是否与华为与美国用户的关系,以及华为与中国政府的关系,一定可以对等吗?

在2015年和2016之间,苹果公司收到至少11个由美国地方法院根据1789年《书面命令法案》而颁布的命令,其中大多数试图迫使苹果“利用其现有功能,从锁定的、使用 iOS 7或更早操作系统的iPhone中,截取联系人、照片和电话等数据”,以协助进行刑事调查和起诉。苹果公司拒绝服从,因此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对簿公堂。

试想,如果今天任何一个中国企业,即使是民营企业,接到政府的指令后需要呈交数据,有哪一个敢有能力、胆量、甚至渠道对政府说“不干”?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中美贸易战目前仍然在你来我往、彼此揭底的阶段,但是我们应该避免以“五十步笑百步”的逻辑来看待双方的立场。有人可能认为美国政府有能力以政治手腕干预了AT&T和Verizon对华为的商业行为,不就显示了美国政府也有牺牲通信产业的数据保密的可能?

根据《美国联邦信息通讯技术供应链受中国威胁的分析》,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向美国信息通讯技术公司施压,要求交出源代码、在中国服务器上存储数据、投资中国公司、并允许中国政府对信息通讯技术产品进行安全审计。在爱德华•斯诺登2013年的指控称美国政府利用美国的一些技术公司监视外国政府之后,中国政府开始调查微软、苹果和其他美国科技公司。一些中国媒体呼吁“去思科运动”或抵制思科产品。

2013年6月,《中国经济周刊》发布了一则封面故事,点名八家美国公司(苹果,思科,谷歌,IBM,英特尔,微软,甲骨文和高通),标题是:“美国八大金刚在中国无缝渗透”,而该期的封面并列了一帧美国在二战期间警告德国间谍活动的海报,和周刊对该图的改版,显示一名士兵的头盔加盖了美国国家安全局的徽章,影射这八家美国企业可能与美国国家安全局互通声息。

这份报告指出,“八大金刚” 指射八国联军,而中国目前的言论修辞经常依附在反帝国主义、爱国民族主义的义和团运动之上……2014年德国《明镜周刊》和《纽约时报》周刊报道了更多美国国家安全局针对中国的间谍活动,不久之后中国政府开始针对美国的信息通信技术公司(包括高通和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禁止在政府电脑上使用Windows 8,并对苹果iPhone安全性的提出质疑。针对这种压力,苹果已承诺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

然而不论中美政府彼此如何质疑,未来中国企业走出去,势必要面对它们与政府关系的疑问,也同时必须面对一个现实:在国内,与政府的牛关系是给企业加分,到了国外却经常变成减分。

2012年美国众议院的调查报告发布后,《华尔街日报》引用华为美国子公司发言人说:“这其中的政治心机是直戳中国的眼睛……”

换成是我,我会避免陷入同样的“中国企业=中国=中国政府”的逻辑。目前国内围绕着“中国芯片”燃烧的爱国情绪,可能不自觉地重复加深了中国高新科技必须通过“民族工业”来实现的刻板印象,这其实对于中国想要欧盟和美国承认“市场经济”地位没有帮助。

同时,从历来美国政府对于华为的观察,还有中兴最近因为对美国商务部的不实呈报而被激活禁售令,可以看到中国企业在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功力上还有待努力。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前,应该厘清界定在商业运作中与政府的关系,并且使之更为透明,对于关联方的定义需要更明确,对于“利益冲突”的概念有深耕的规范,面对华为曾经面对的质疑必须事先准备应对方案,最重要的是不能把华为在美国受挤兑的经历,简化为一场简单的政治干预,而错失了企业可以借此成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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