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多米尼加77年邦谊一朝尽断?混淆国家与政府的台湾迷思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5月1日上午在北京与多米尼加共和国外长巴尔加斯(Miguel Vargas)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双方即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这是蔡英文政府上任以来继圣多美普林西比和巴拿马后的第三个“断交国”,总统府对此表示遗憾,称对岸在持续操弄“一中原则”,北京当局的做法,已经片面冲击两岸和平现状,政府绝不会在北京压力下低头,更将尽一切努力维护国家利益,捍卫中华民国主权与尊严。“ 外交部长吴钊燮更说:中国继去年6月挖走我中美洲友邦巴拿马之后,再度以鉅额金援诱迫我友邦多米尼加共和国片面断绝与台湾长达77年之外交关系。
吴钊燮的这句话很弔诡,若台多邦谊长达77年,便可追溯自民国30年(1941年),而此时台湾尚处于日据时代,如何建交?事实上,多米尼加当时是和在大陆时期的中华民国政府缔约,而这个”中“指的是中国,而非政府,而所谓的77年邦谊,继承的仍是代表一中的”中华民国政府“的外交遗产。所以77年来,多米尼加从未与台湾建交。法理论,该国视在台的中华民国政府为中国之代表,而从5月1日起,多国改以承认对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而不是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中国。
事实上,当1971年,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得联合国席位后,虽然随着台湾岛内政治局势的变迁,李登辉执政后期开始,两岸政治定位与现行法律定位越来越远,但是在外交场合,一直表现为”一个中国“的互补性,在同一场合,只要一方体现为主权国家,另一方一定体现为地区或其他非主权国家主体形态,不可能存在双重承认。依台湾的中华民国宪法,若承认主权涵盖的大陆地区是另外一国,已然违宪。
而站在彼此宪法定位的角度看,现阶段PRC与ROC是是一个中国下的不同政权,而非两个国家。两岸在国际上的争夺并没有脱离对外一国和一地区的模式。同一个国际政治环境下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存在,维持了一个完整的中国的形象。但是,当多数人混淆国家与政府的不同层次,便会出现所谓台多77年邦谊的错乱。
回想马英九主政时期,因为两岸有”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在两岸同属一中的原则下,”外交休兵“便可达成,甚至连甘比亚主动与台”断交“,北京都未立刻接球。蔡政府虽将”维持现状“视为向对岸传达的善意,但是在宪法定位下的”一中“,却始终不愿正视。在此情况下,中国大陆索性将善意彻底收回。
而对于这样的外交困境,台湾该如何破局,这点上民进党大老游锡堃的表态殊堪玩味,此前台巴”断交“时他说,当中华民国的邦交国没有了,台湾的邦交国就会出现。在独派看来,束缚住台湾国际空间的是”中华民国“这个虚幻的招牌,
但是, 按此观点,与其等待雪崩式断交潮,何不正名制宪,那样或许更容易达成游锡堃的设想。然而面独台海现状,蔡英文说要依照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事务,承此论述,那”中华民国“就是中国,那多米尼加与台的77年的邦谊和对岸操弄一中原则又该从何说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