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画画月入10万,被指变相替“检察官父亲”受贿,官方回应来了!
福建顺昌女生潘绫莹,通过网售出售自制肖像油画,最高时可月入十万,并帮助父母购买住房。事件引发关注后,潘绫莹及其在检察院工作的父亲引发质疑。今日(11日),福建顺昌县检察院回应称,潘绫莹之父为检察院合同制职工,岗位为驾驶员,不存在“利用检察官身份变相受贿”一事。
连日来,有媒体报道称,福建南平市顺昌县的90后女生潘绫莹,通过在家里卖定制肖像画,淡季时可月入3万,旺季时更是能月入10万,仅用2年时间,就为父母买了一套大房子。
90后画画月入最高十万,潘绫莹成为焦点人物。新京报记者在潘绫莹的实名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看到,潘绫莹的油画,主要为定制肖像油画,单品售价在千元至数千元不等。
有声音指出,潘绫莹的画并非完全手绘,而是打印后上色,有作假之嫌;每个月能够出产三十多幅作品,仅靠个人难以达到这一数量,怀疑有团队作业;除此之外,有网友称,潘绫莹之父在当地检察院工作,所谓“卖画”,有替其父受贿嫌疑。
对此,潘绫莹之父潘高弦告诉新京报记者,房子总价60万元,其中女儿出了一部分,其他为公积金贷款。自己确实在检察院工作,但并非检察官,而是司机。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潘绫莹,其表示,网传对其油画作假的指责不实。对于部分网友提出,潘绫莹从未公开发布作画过程,潘绫莹表示,较少拍摄绘画过程,是因为“没有专门做视频媒体,这块所以拍得很少”,“那些叫我拍视频的人从头拍到尾的人有没有想过,一幅画工期那么长,怎么可能让我妈妈给我从头拍到尾。”
今日,福建顺昌县检察院回应称,关于部分网友举报潘高弦利用检察官职务之便,帮助女儿潘绫莹销售作品,变相受贿一事,经调查后,认定与事实严重不符。
顺昌县检察院称,潘高弦系合同制职工(驾驶员),不是检察官,不存在利用检察官职务的便利;其女潘绫莹2015年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成立画室,通过微媒体开展经营,任何经营活动与检察院无关;潘家原住房建于80年代,面积50多平方米,为改善住房条件,于2016年底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面积12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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