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7岁嫩妹下海卖淫,3个月内”百人斩”,同学男友担当“淫媒”豪赚佣金
台湾南投县一名17岁少女小芬(化名),因家庭因素导致性观念薄弱,竟为了赚钱花用,透过网络下海卖淫。和她同龄的邓姓女同学及20多岁的彭姓男友,得知此事后也想趁机谋利,便出面协助媒介,每次性交易都可从中抽佣1000 元,才短短3个月内,小芬就接客多达 67 次,加上过去的已超过百人。
据台媒报道,小芬转学到苗栗后,开始透过网络卖淫,去年3月间答应由彭男媒介嫖客,并谈妥每次性交易都由他抽佣 1000 元。小芬利用网络聊天室寻找性交易男客,锁定目标后,再透过LINE报价一次 3000 元,并和对方约定时间、地点,当天由她自己搭出租车,或彭男骑车载到固定的摩铁进行性交易。
台南警方6月底查获这桩卖淫案,惊人的是,才短短3个月不到,彭男已媒介64名男子、完成67次性交易,抽成共得6万7000元。法官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处彭男3年10个月徒刑、并科罚金10万元;而小芬现已返回南投老家继续完成学业,并由南投社会处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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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2)
Ruolin_Waaaaa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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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那些同学男友也是贱人
happydustwowo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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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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