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玛莎拉蒂挡路怀恨在心 男子跟踪女车主拍裸照勒索60万元
湖北男子吴锐在其居住的湖南长沙犯下了一桩大案:跟踪一名开玛莎拉蒂女子,持刀威胁索要60万元,为确保钱款到位,又逼迫被害人脱光衣服后拍摄裸照。而其犯案动机仅是因为在一次行车途中,该女子在前方突然变道挡车,让他怀恨在心。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该案的二审判决书:湖南长沙中院二审以吴锐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判决书显示,现年不到30岁的吴锐出生于湖北省天门市,住湖南省长沙县。2016年12月的一天,吴锐开车行驶在长沙市橘子洲大桥上时,前方张某的车突然变道阻挡了他,吴对张某怀恨在心。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的3个月内,吴锐多次跟踪张某,熟悉张某的行踪,2017年2月22日21时30分许,吴携带一把长约30cm的水果刀及胶带、手套、口罩等工具前往长沙市开福区一栋大楼负四层停车场,找到张某停放在此的白色玛莎拉蒂轿车,并在此蹲守。
2月23日零时许,张某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室时,吴锐戴着手套从张某身后捂住张某的嘴,用刀抵住张某的脖子,将张某拖进该车后座。在车内,吴锐手持水果刀,声称要杀害张某,以此威胁、索要钱财。张某被迫答应付给吴锐60万元,并交出一张银行卡,卡内有余额7.9万余元。为能尽快脱身,让吴锐相信自己会支付剩余的52万余元,张某被迫答应拍摄裸照并将玛莎拉蒂轿车交给吴锐。当日3时许,吴锐驾驶玛莎拉蒂轿车,将张某用口罩蒙住眼睛、用胶带封住嘴巴、用绳子捆住双手带至长沙市营盘路隧道望月湖入口附近一停车场内,逼迫张某脱光衣服后用手机拍摄裸照。
之后,吴锐使用张某的银行卡从ATM机4次取款共计2万元。2月23日至2月27日期间,吴锐离开长沙去往澳门,在澳门使用张某的银行卡套现、取款共计55343.3元。2月24日至3月6日期间,吴锐又多次给张某发送信息,以卖掉白色玛莎拉蒂轿车和公开张某的裸照为由,向张某索要剩余的52万余元。因张某不能筹集到款项未果。
在被拍下裸照的2月23日下午,张某向长沙警方报案。2017年3月1日9时30分许,民警在长沙县某小区地下停车场找到白色玛莎拉蒂小车,5天后,吴锐在湖北省天门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前台被抓获。
被告人吴锐不服,提出上诉。
长沙中院查明,原审判决认定吴锐抢劫、敲诈勒索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原审判决在敲诈勒索罪的量刑上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不当,应予纠正。另查明,被害人张某明确表示,其已接受了吴锐亲属赔偿的经济损失,已经放下了对吴锐的恨,由法院对吴锐酌情处罚。
据此,2017年12月28日,湖南长沙中院二审以吴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犯敲诈勒索罪,改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7年10月30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吴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