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 父母移民签证持有者担保配偶(图)
答读者问
问:我夫人三年前是随儿子花钱拿到澳洲绿卡的,当时的政策是五年后以夫妻分居的名义可以免费(或适当缴点费用)将我移过来,现在政策有变化吗?
答:从来没有免费过,五年还是五年。根据现行移民法规,自2009年7月1日后,父母一方由子女担保获得付费类父母签证(143),且与其伴侣是在签证签发日之前结婚或建立同居关系的,在此签证签发后的五年之内,不能为其伴侣提供配偶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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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唐林,本科学工,硕士学理,博士化工。移民澳后,始读法律。1999年成立留学生背景第一个律师事务所。2003年把所开到北京。业务包括并购、地产开发、商业纠纷和移民。是唯一给注册移民代理上课的华人老师。华人圈内素有“要移民找唐林”的说法。还是全国政协海外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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