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回国,必须24小时内做这件事,否则被拘留!很多人还不知道
在中国,有一个政策实施了很长一段时间,仍有很多海外华人不了解。今天,“这才是新西兰”带您重新回顾一下——
已入籍的海外华人留宿在中国国内亲戚朋友家中,24小时内要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如果不按要求办理住宿登记,外籍华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信息。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如果情节严重将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很多朋友向“这才是新西兰”微信公众号发来私信,确认该消息的真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上述均为真实信息。
看到截图了没,这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
但是
这其实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旧规定,最早的新闻可以追溯至2013年6月底。
虽说是旧闻了,而不少人并不了解这一规定,所以这一次南宁公安局工作人员旧事重提强调一下而已,并不是国内又推出了什么新政。
不能否认的是,这项政策的严格执行对有些华人影响和震慑是巨大的!因为,有不少华人在海外已经入籍但仍保留着中国护照。这部分人心里希望的是享受双重国籍的“优待”,不愿意主动去中国相关部门办理放弃中国籍的手续。
此事在微博上引发热烈讨论。
@赵欧文FatZ:有什么问题么?你们都放弃中国身份中国护照了不得遵守这些对外国人的法规么?当初换护照的时候没想过这些?
@侬好的麻麻:这条规矩一直都有,只是我纳闷为什么在签证的时候不做提醒,我要不是儿子签证过期在国内要续签,根本不知道有这个规定。但也没有拘留那么恐怖啦,找派出所民警说明了情况就算了。
@慕风之翾:这项要求是针对双国籍投机取巧的华人的警告吧?
@肥肥的胃袋:24小时也太紧迫了吧…觉都补不饱,延长到48小时呗……
我们再来聊聊中国国籍。
你知道吗,瑞士顾问公司亨利与合伙人上个月在苏黎世发布“2016年国籍质量指数”报告,中国排名第60位,属于国籍“高品质”国家(该指数分成4个等级:超高品质、高品质、中等品质和低品质)。德国名列全球第1位。
自2012年以来,中国国籍指数从68名连续提高,其排名不断上升的理由是国内经济持续增长、免签国家越来越多等。
国籍质量指数与一般的护照含金量排名有所不同,其参照标准更为全面,主要有两个部分:内在价值,包括经济和人类发展指数(预期寿命、成人识字率等);外部价值,包括国外定居的自由度以及出国旅行的自由。
有意加入其它国籍的朋友,务必考虑清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