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澳洲移民局高管面对面:透露更多457改革细节!职业清单变数大!
457新政已经实施一个多月了,这次改革给很多人带来了重大影响,或者可以说是伤害。因此,社会上各种质疑和抱怨不断,希望政府能给个说法。
而且由于改革突然,有很多细节问题并没有一次性解释清楚,甚至连移民局的工作人员也有些云里雾里。
为了阐明问题,移民局先后发了几次文件,昨天又在阿德莱德举行路演。457签证项目负责人现场阐述了关于该签证下一步改革更多的细节,并承认457改革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澳洲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也还有政治的因素!
移民专家昨日亲临现场获取第一手的信息,给大家带来了最新解读。
457签证申请概况
根据457签证项目经理Nardine最新介绍,截止2017年4月30日:澳洲一共有94335人持有457签证,担保雇主有32428个。
本财年截止到2017年4月底,457签证各阶段的申请和获批情况如下:
第1步雇主担保资格:递交了14444个,获批12235个,被拒1692个,成功率84.7%。
第2步雇主提名:递交56656个,获批47648个,被拒5222个,成功率84.1%。
第3步签证申请:递交了45087个,获批39379个,拒签2011个,成功率87%。
总的来看,457签证每一步都有15%左右的申请失败,其中最容易的是第三步签证申请阶段,最难的是第二步雇主提名申请。
457签证审理速度
截止4.30官网公告
根据移民局官网,457签证的审理进度为75%的申请在53天内审理完成,90%的申请在7个月才能完成。
然而官网并未告知雇主担保资格和提名的审理周期。
移民局内部数据
昨天移民局给出了更多的数据,而且是每一步审理周期的中位值,我们可以参考一下。
本财年截止4月30日,签证审理时间的中间值是第一步需要57天,第二步需要36天,第三步需要44天。这意味着50%的申请要多过这个时间,50%的申请少于这个时间。
新政后审理速度
由于4月18日(周二)政府突然宣布457新政,很多人抢在4月19日实施之前递交申请。这导致4月18日当天457提名申请比前一个周二增长了187%!
所以在过去的一个月里,457审理速度放缓,一方面是申请数量大增,另一方面签证官也需要根据新政进行再培训之后才能开始审理案子。这和我们一直给大家分析的一致 - 因为澳洲政府决策层更改法律条款之前也不会通知签证官的,大家都需要重新了解新政和法律条款。
未来审理速度
预计未来457审理时间还会延长,因为移民局要考量申请的真实性。这意味这签证官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确保没有假材料,假信息或假雇主/工作岗位。
职业清单更新
移民局代表透露2017年7月1日两大职业清单更新几乎板上钉钉!
STSOL清单会根据就业部的意见进行更新,根据457项目经理的介绍,STSOL上的职业很有可能重新被添加,移除或者被caveat,当然也有职业可能被取消caveat。
MLTSSL清单会根据教育与培训部对2017-2018技术移民清单的审查以及就业部的意见进行更新。
此外,路演现场还提到甚至可能发生STSOL和MLTSSL两大清单中职业互换的情况。
这么说来,不到最后一刻,还真不能放松警惕!因为现在即使在MLTSSL上的职业,7月1号以后也有被移到STSOL清单的风险。
而如果真如此前所报道的,移民部在各商业巨头和行业协会的施压下对于一些“高度优先职业”做出调整 - 包括某些移除职业重回移民清单,以及某些STSOL职业平移到中长期列表。那这部分职业申请人将会因祸得福! 所以谁能笑到最后2017年7月1日将见分晓!
其他要求提高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通过高薪豁免英文的途径将被取消,雇主培训标准也会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条款还在起草当中,一旦实施会影响7.1以后所有递交的新申请。
不过7.1之前递交的457高薪豁免预计仍将按照现有政策执行,不受新政影响。
税号收集和雇主信息公开
从2017年12月份开始,移民局会收集申请人的税号。这样移民局就可以清楚的知道雇主是否有按时按照457工资要求支付薪水,以及申请人是否有违反457规定 - 例如除了担保雇主以外,还为其他公司工作并领取收入等。
另外,被取消雇主担保资格的雇主资料将会被移民局公开,也就是说下一步找雇主最起码申请人可以知道哪个公司哪个雇主是不具备担保资格的,对大家来说也是个好事儿。
2年TSS签证的GTE要求
2018年3月,TSS签证将取代457签证,分为2年和4年两个stream。其中提名职业在STSOL上的申请人,可以获得2年的TSS签证。此签证需要满足真实临居入境者(GTE)要求。
而提名职业在MLTSSL清单的申请人可以获得4年的TSS签证,且可以转PR。
点评
说起GTE,学生签证早已经实施了多年。无非就是申请人需要满足移民局各种花式要求,证明你不打算“赖在”澳大利亚。例如资产证明,国内有直系亲属,回国有job offer等等。这项新的要求对于457申请人和雇主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
2年的TSS签证持有人只能在境内续签一次,想要第二次续签只能境外。也就是说,理论上2年的TSS签证可以在境外多次续签,但是如果反复这么做的话,恐怕又很难满足GTE要求!所以职业在STSOL清单上的申请人,不仅不能申请PR,就算想在澳洲多工作几年恐怕也不行了!
对此,小编也很无语。2年的TSS签证明明后续已经没有转永居的途径,为什么还需要申请人证明自己并未有“永久居住在澳洲的意向”呢?感觉既不合理,也没有逻辑性可言。 这也正呼应了移民局项目经理在路演伊始就确认的所谓“政治因素”!
此外移民局也确认了他们在评估GTE的时候会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
TSS签证其他主要要求
除了大家比较熟悉的劳工市场测试(LMT),最低市场工资标准和无犯罪证明外,TSS签证还有3个方面需要引起注意。
工作经验
2018年3月以后,无论是2年还是4年的TSS签证都需要有2年的相关工作经验才可以申请。这就意味着以后只有相关学历是不够了。那代表了雇主担保签证从明年3月份开始对绝大多数国际学生基本算是关上了大门!
劳动力测试
Workforce Test是除了现有的劳工市场测试之外新增加的劳动力测试,尤其针对那些大量雇佣海外人士的雇主!这个其实指的就是我们之前说过的劳工歧视问题。政府这么规定就是为了防止雇主为了少支出工资,而不愿意雇佣本地人。
雇主贡献金
2017-18财年预算中明确说明从2018年3月起,担保海外员工申请技术移民签证的雇主将需要缴纳一笔费用。
如果年营业额低于1千万澳元,担保员工申请TSS签证时,需要按人头每年提前缴纳1200澳元的费用;担保员工申请186或187签证时,需为每人一次性缴纳3000澳元。
如果年营业额高于1千万澳元,担保员工申请TSS签证时,需要按人头每年提前缴纳1800澳元的费用;担保员工申请186或187签证时,需为每人一次性缴纳5000澳元。
这个收费项目将取代目前457和186(一步到位)签证在training benchmark方面对雇主的要求。所收费用将进入Skilling Australians Fund,预计可达12亿澳元,将用于澳洲本地员工的培训和发展。
昨天得到的进一步消息是:
每个人的培训费都要提前预缴2或4年的,具体根据职业清单决定的签证长度来定。也就是说,不能像之前那样每年支付,从而使得许多雇主逃避了支付培训费的义务。
这里,我们举个例子,一个雇主如果担保5个申请人申请4年457签证,那么就需要预缴5个人4年的培训费。假设年营业额高于1千万元,那么就需要缴纳:1800*5*4=36000澳元
注意:如果这里面部分申请人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做完4年,那预缴的培训费等于也无法追回了。而且没有豁免情况,也就是所有机构和企业都要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网签改革
7.1开始,457网签格式和信息有重大变化,申请平台从eVisa改为ePLUS!届时已经填写但是还没有递交的申请7.1后无法保存下来。
所以,打算在7.1前递交申请的同学们务必提早几天准备好全部信息和材料递交上去,千万不要拖到最后一天!昨天还得到的一条重大消息是18年3月份之前递交的457签证预计仍旧会按照当时的法律条款走,不受TSS新政影响。
457可以转永居是漏洞?
2017年5月23日,参议院举行听证会,商议了457签证的废止和替代问题。会上,移民局秘书长Mike Pezzullo强烈谴责457签证,他表示457签证已沦为寻求永居的替代途径。移民代理都会告知申请人可以通过457签证进而获得永居,于是很多的申请人就直冲移民而来,这样以来就偏离了457项目的初衷,损害了其本意。
对此,澳大利亚移民代理协会(MIA)予以坚决反对,他们认为Pezzullo的说法失之偏颇,并且损害了移民代理和律师的名誉。雇主担保项目来自于澳大利亚雇主的需求,而不是移民代理或是律师。相反,他们只是根据移民法案、条例提供服务。
事实上澳大利亚历任政府都支持从临居签证过渡到永居签证,并制定了相应的条例。在认识到技工对澳洲发展的巨大贡献后,工党政府于2012年7月1日正式把457签证定为永居签证的过渡途径。当时作为反对党的联盟党政府也认可这一改革。联盟党执政期间,在2012和2013年移民协会全国会议上又重审了这项政策。
在2013年全国会议上,前任移民部长Scott Morrison表示:如果政府频繁改变对签证持有人和雇主的规定,那将会产生很大的不稳定性!雇主担保项目对澳大利亚大有裨益。政府应大力支持有技术的临居签证持有人转永居,因为在工作过程中他们满足了雇主的需求,交了税,更促进了澳大利亚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对此,小编只想说:这个锅我们不背!457可以转永居虽然是工党(当时的执政党)提出的,但是也是你们(自由党)通过的。现在又说这个政策不合适,这不是在啪啪打脸嘛!
尽管如此,我们还需要积极做好应对计划,及时调整移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