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老汉多次强奸幼女 争风吃醋大打出手被判刑
一个花甲之年,一个古稀之年,两个老头竟然多次强奸一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后因争风吃醋竟大打出手。近日,霍邱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叶某、余某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零六个月。
今年4月9日,余某(男,1948年7月生)报警称,他当日14时许在叶某(男,1938年1月生)商店门前搬动女孩杨某自行车时,与叶某发生打斗。同时反映叶某与杨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供述自己和杨某也发生过四次关系。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3月,杨某(女,1998年生)到被告人叶某商店买东西,叶某以金钱诱惑,在商店内与杨某发生性关系。到案发前,叶某与杨某多次发生性关系。2010年12月叶某将杨某介绍给被告人余某。余某以金钱诱惑,也多次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多次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编译整理/读者来稿,欢迎转载!转载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1)
土澳居民ZibUh
2015-07-04
0
回复
该条评论因违规被举报,已自动触发屏蔽机制。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