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3月29日 23.1°C-32.2°C
澳元 : 人民币=4.71
墨尔本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欧盟再次失信,对中国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2017-04-10 来源: 北京周报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4月6日,欧委会对中国热轧板卷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对中国出口的热轧板卷征收18.1-35.9%的反倾销税。中国商务部官员对此表示,中方对欧方在钢铁领域所表现出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高度关注。

欧盟再次失信,对中国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 1

众多国际经贸摩擦的新闻,早已成为全球化背景下很常见的一种新闻内容,许多人对这类新闻已经没有多大兴趣。但欧委会对中国出口欧盟的热轧板卷反倾销案终裁,却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为什么这一裁决会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因为这一裁决涉及到了三大敏感话题:一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国际社会能否遵守;二是中欧钢铁争端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三是欧盟的信用问题。

首先,欧委会对中国热轧板卷反倾销案做出终裁,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于2016年12月11日到期后的首个不遵守条约规定的裁决。

欧盟再次失信,对中国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 2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中国允许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做法,但明确要求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年后,即2016年12月11日终止。

之所以有第15条这一规定,是因为当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谈判代表,很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廉价的劳动力以及低成本的资源,使产品具有价格优势,于是提出了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的做法。这其实是保护西方企业的一个条款。

目前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士等8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已经放弃对华“替代国”方法,但美日欧等国却仍旧坚持。

从欧委会对中国热轧板卷反倾销案做出终裁的过程和结果均可以看出,欧委会继续使用不公平、不合理的“替代国”方法,选用美国为替代国人为地裁出高额反倾销幅度,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利益。

其次,从案件所涉及产品热轧板卷来看,这其实是中国和欧盟有关钢铁贸易摩擦的一种。除了热轧板卷,无缝钢管、冷轧扁平材等钢铁产品也都受到了欧盟的调查。中国钢铁产品真的给欧盟市场带来冲击了吗?或者说中欧之间的钢铁争端真的是因为中国钢铁产品存在倾销吗?

答案是否定的,2015年中国出口欧盟的钢铁产品只占到欧盟市场份额的不到5%,2016年中国对欧钢铁出口已有明显下滑,欧委会依据指控、推测和极小的可能性认定中国热轧板卷产品对欧盟产业造成损害威胁,缺乏事实依据。

目前全球钢铁产能出现过剩,钢铁工人收入减少,失业增加,加上欧盟债务危机影响还未缓解,欧盟经济形势没有起色,2014年和2015年里欧洲钢铁从业者多次游行表达不满。出于政治需要的压力下,欧盟将中国钢铁产品作为了消除民怨的替罪羊。

在面对钢铁产能过剩这一全球性问题上,欧盟采取贸易保护这种自私的做法,是不会解决问题的,反而会对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形成阻碍,不利于全球钢铁产业持续发展。

第三,欧委会对中国热轧板卷反倾销案做出终裁,暴露出欧盟的失信。《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是世贸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中国严格遵守了,按要求放开了市场,降低了关税,但在第15条上,欧美国家却不遵守了,这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

2016年9月召开的G20杭州峰会上,与会各方还承诺至2018年底将减少及不采取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2016年7月于北京举行的中国-欧盟峰会上,中国同意了欧盟的提议,双方宣布组建一个联合工作组,其允许欧盟核查和监督中国钢材出口量、价格以及对钢厂的补贴,以判定中方是否对产能过剩采取了有效措施,让欧盟查验中国是否在履行削减过剩产能的承诺。然而,对中国热轧板卷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再次让国际社会看到了欧盟的失信。

欧盟再次失信,对中国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 3

正确的反倾销,国际社会是支持的,反倾销这种贸易救济的本意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国均设立了专门机构来执行调查和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然而在实际案件中,类似于欧委会对中国热轧板卷反倾销案终裁这种滥用贸易救济的行为却一再被使用。

遇到困难并不可怕,合作是人类社会应对困难的最有效方式。在经济、政治、文化等背景均不同的情况下,求同存异,共同合作是全球化的基本原则。过去的历史已经证明,通过磋商交流、业界合作等方式化解摩擦,实现互利共赢,真的要比贸易保护主义更有用。

希望欧盟以及欧洲的钢铁从业者们能明白,钢铁业出现困难的情况下,游行抗议只是一种宣泄,贸易保护只能孤立,与国际社会合作才是在解决问题。

(作者:兰辛珍 《北京周报》评论员)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content@sydneytoday.com。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电话: (03)9448 8479

联系邮箱: info@mel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